昆山市委编办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21-09-30 09:10

昆山市委编办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1日至4月30日,第一巡察组对市委编办进行了巡察。6月7日,巡察组向市委编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为全面落实市委巡察整改要求,扎实推进《关于巡察昆山市委编办的反馈意见》提出的整改任务,我办对照反馈意见,举一反三检视问题,深刻剖析存在原因,逐项提出整改措施,层层落实整改责任,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标本兼治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根据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我办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反馈会议精神,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落实,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负责各自分管领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及时向巡察办反馈整改情况和进度。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针对巡察反馈提出的问题,我办高度重视、诚恳接受,迅速开展专题研究,提出51条具体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牵头科室,确定整改时限。在我办2021年第7次主任办公会议上,审议通过《中共昆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及“三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并及时通过市委巡察办报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巡察中开展的选人用人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2个专项检查报告,同步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并分别报送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宣传部审核。

三是落实责任分工,抓好整改推进。办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好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主持整改的研究部署、审核把关、督促落实。各分管领导及各责任科室、责任人认真对照整改方案,结合工作实际,逐条逐项认领,进一步明确问题整改牵头领导、牵头科室、配合科室以及“取得明显成效”“整改落实到位”两个整改阶段性期限要求,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四是持续协调推进,确保工作成效。7月,我办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个人认真对照查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了整改目标和要求,为整改取得实效打下了坚实基础。办分管领导多次召开各科室协调会,重点就巡察整改具体措施的完成情况逐条逐项研究、细化,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对各科室整改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进行梳理,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截至目前,整改落实到位的事项已达80%。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新思想新理论推进机构编制工作不够深入主动”问题的整改。

1. 进一步深化市委编办业务学习,制定学习计划,重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江苏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全面准确把握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战略定位、目标任务、职责使命和实践要求。

进展情况及成效:制定《2021-2022年度市委编办业务学习计划》,明确了四大学习专题、学习形式和要求、学习篇目。重学《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江苏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并拟于9月开展一次专题学习。

2. 持续在做实上下功夫,坚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等,贯穿在坚决落实中央、省委、苏州市委和昆山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中,贯穿在扎实推进基层治理体系改革先行先试中,贯穿在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取得更大突破中,以知促行、知行合一,不断推动机构编制事业迈上新的台阶。

进展情况及成效:积极探索以昆山试验区为主体的“一县一区、一区多园”改革,拟定相关实施方案并上报上级编办,试验区机构设置取得重大进展。深化旅游度假区行政管理体制创新,加大向苏州市委编办争取力度,推进组织架构设置。落实中心城区管理体制机制优化工作要求,形成相关实施意见(机构编制部分)并报市政府办。积极对上争取,苏州市委编办下达基础教育统筹编制数量为苏州板块最多。2021年度市级机关单位考核方案制定出台,坚持“四个紧盯”优化考核指标、流程,提升考核有效性,推动考核制度更加完善、方法更加创新、指向更加精准。

(二)关于“机构改革沟通调研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1. 在改革中,一方面要认真研究上级改革文件,吃透改革精神,一方面要积极主动加强与区镇、市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开展座谈、实地调研提前听取基层的诉求和意见,分析预判改革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改革方案制定既符合上级改革要求,又符合昆山实际。

进展情况及成效及进展:8月4日,主动邀请苏州市委编办领导来昆赴旅游度假区,就推进锦淀周一体化发展、做实旅游度假区开展专题调研。

2. 针对区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下沉执法人员期满返回的问题,提前谋划,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理顺下沉人员管理,强化执法力量配备。

进展情况及成效:7月5日,召开区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座谈会,市级相关部门、各区镇负责组织人事工作及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讨论对于部分市级部门下沉人员期满后相关领域执法力量的后续补充问题等。

3. 对于即将开展的“三整合”改革省级示范点项目创建工作,及时了解传达上级工作要求,指导巴城镇做好创建工作。

进展情况及成效:7月16日,在巴城镇召开苏州市基层机构编制座谈会,苏州市委编办领导参观了巴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局及指挥中心,对巴城镇的改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如何深化改革提出了进一步要求。

(三)关于“统筹协调推进不够精细”问题的整改。

1. 改革推进过程中积极发挥部门作用,及时组织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解决难点问题。

进展情况及成效:6月22日,市委组织部(公务员局)、编办,市司法局、人社局和城管局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原城管下沉各区镇执法人员调动、晋升等问题。7月12日,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召开区镇综合行政执法协调会,就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沟通。联合市司法局,对区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开展调研,尤其是针对改革中的难点问题,充分征求分管市领导及城管局意见后,形成报告建议明确区镇综合执法日常工作牵头部门,提请市政府高位协调。8月17日,市委编办、市司法局主要领导向市政府分管领导专题汇报区镇综合执法改革管理体制调整相关工作。

2. 针对区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执法装备保障不到位问题,将联合市司法局组织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进展情况及成效: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已联合开展书面调研,了解各区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实际运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困难,9月,拟召集市司法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执法装备不到位问题。

3. 针对区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中关于权力清单更新不及时的问题,将积极推动司法部门征求各区镇及市级部门意见,根据区镇实际承接能力和工作需求,按照流程适时重新梳理权力清单。

进展情况及成效:市司法局已梳理汇总区镇首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拟调整事项清单,按调整申报规范流程有序推进中。

(四)关于“改革后续巩固优化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1. 改革验收完成后,将持续深入推进改革,积极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改革落地成效。

进展情况及成效:联合市司法局就区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开展调研,召开专题座谈会,协调解决问题。指导巴城镇做好“三整合”改革省级示范点项目创建工作。

2. 作为基层“三整合”改革总牵头部门,将积极推动定期召开区镇综合执法联席会议(目前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落实长效机制切实解决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进展情况及成效:7月5日,召开区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座谈会。7月21日,召开区镇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调整工作座谈会。

3. 根据上级对一体化平台的工作要求和区镇的实际需求,下一步将积极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和大数据管理中心发挥作用,促进市镇两级平台数据互通互联,协调市级相关部门破除数据壁垒,推进信息共享。同时,加强调研和指导,推动乡镇对审批服务执法一体化平台的实际运用。

进展情况及成效:6月29日、7月15日赴巴城镇集成指挥中心,现场听取一体化平台功能演练并给予指导。加强对各镇审批服务一体化平台实际运用的指导,尤其在此次疫情防控过程中,市镇两级一体化平台积极发挥指挥调度作用,开展疫情防控核算演练、风险排查、民生诉求等工作,为精准高效防控提供了坚实的保障,相关做法被苏州市《机构编制工作简报》报道。

4. 针对区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联合市司法局积极开展调研,提出意见建议,提请市政府高位协调,切实为基层“减负”,推动基层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进展情况及成效:联合市司法局,对区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开展调研,重点针对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听取了各区镇的情况汇报,并形成报告呈报市政府高位协调。

(五)关于“推进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法定化建设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1. 抓好《中共昆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昆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昆山市机构编制审批和管理权限》等机构编制制度的执行,针对上级制定的机构编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健全机构编制管理相关配套制度。

进展情况及成效:严格落实编委工作规则、编办工作细则,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请示报告机构编制事项。在有关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以及职责调整、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等机构编制事项调整中,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上级编办规定的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程序要求。

2. 开展苏州市设权力认领工作,进一步梳理完善市级权力清单,形成《昆山市权力清单》,做好权力清单运行情况上级评估准备工作。

进展情况及成效:根据苏州市设权力设定依据、苏州市级部门认领情况、昆山市级部门“三定”职责等,对苏州市设权力中县级行使的390项行政权力逐项提出职责归属部门意见,并发文征求意见。根据部门反馈意见,对存在不同意见的6项权力再次发文征求意见,并征询市司法局意见。在此基础上,于8月底完成全部390项县级行使的苏州市设权力职责归属确定工作。

3. 在各区镇、各部门及事业单位“三定”方案制定过程中,进一步加强研究探讨和审核指导,确保机构设置更科学、职责划分更合理、职能赋予更明确。

进展情况及成效:与昆山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业务科室反复沟通、加强指导“三定”方案制定,形成初稿后报办班子会研究,确保机构设置更科学、职责划分更合理、职数配备更创新。充分借鉴已印发的“三整合”改革涉改镇“三定”方案,以开展实地调研、紧密结合两镇发展实际为基础,指导张浦镇、周市镇制定“三定”方案,已形成初稿。围绕镇党委政府机关、内设机构的职能配置等事项加强方案审核指导,多次征求两镇意见,不断优化完善,进一步保证乡镇“三定”方案制定工作科学化、合理化、合法化。

4. 针对“三定”方案业已制定印发的区镇、部门及事业单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新要求,不断进行优化完善,以科学有效、运作顺畅的“三定”规定,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进展情况及成效:梳理、调整、优化昆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研究服务中心、昆山市数字财政管理中心、昆山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等事业单位职责。巴城镇行政审批局(为民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集成指挥中心明确为副科级,核定副科职局长(主任)共3名;将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局更名为应急和消防管理局,增加消防管理职责,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调整至各区经济发展部门,将张浦镇等八个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更名为应急和消防管理局,推进应急消防一体化融合改革,推动昆山应急消防一体化改革先行先试,理顺基层应急消防工作机制,提高基层消防组织能力。同意将市公安局行政审批服务大队更名为政务服务管理大队。

(六)关于“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履职有缺失”问题的整改。

1. 加大调研力度,进一步了解基层机构编制情况,指导区镇、部门科学合理用编。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部门,对区镇编外用工进行调研,并根据调研报告提出合理化建议。

进展情况及成效:我办拟定《关于规范区镇编外用工管理的工作汇报》,并上报市委组织部。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各部门形成《全市区镇编外人员队伍现状分析报告》并向市委吴新明书记进行汇报。吴新明书记已对全市编外用工情况进行了批示。

2. 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等部门定期组织开展“三责联审”工作。

进展情况及成效:按市委组织部工作计划推进。

3. 在“十四五”期间探索对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使用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不断提高编制资源使用效能。

进展情况及成效:坚持挖潜创新,加大部门内部协同优化力度,为住建、水务、医保、卫健、人社、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下属28个事业单位内部调剂、增加编制,使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能得到更好的提升。

(七)关于“优化编制资源配置措施不多”问题的整改。

结合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开展进度,做好机构编制瘦身和健身工作。

1. 通过撤并整合“小、散、弱”事业单位,盘活用好机构编制资源。探索全市事业编制大统筹,通过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市级层面统筹编制使用,优先保障重点民生领域需要。

进展情况及成效:在水务系统事业单位调整改革过程中,通过撤并整合,共精简“小、散、弱”事业单位13家,并收回事业编制50名,进一步盘活用好机构编制资源。在乡镇事业单位调整改革中,撤销16家镇属事业单位及其挂牌,设置镇人事服务中心统一管理镇事业编制,较好地统筹了乡镇事业编制使用效率。

2. 通过调整优化事业机构编制布局,把更多的机构编制资源用在教育、医疗、应急管理、人才科创、城市建设等重点领域。

进展情况及成效:批准设立中、小学和幼儿园6所;加大编制保障力度,今年共提供119名事业编制用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人才。

(八)关于“参谋助手作用发挥有待于进一步提升”问题的整改。

1. 按照精简高效、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原则,持续加大对上争取力度,设立试验区管理机构,探索开发区“一区五园”管理架构。

进展情况及成效:为适应两岸关系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更好地统筹谋划昆山试验区的建设与发展,经江苏省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由江苏省委编办向中央编办上报了试验区机构设置请示。我办持续加强与中央编办、省委编办、苏州市委编办的沟通,不断向上争取,中央编办已批复设立试验区管理机构。

2. 优化机构编制管理水平,根据职能配置、调整等实际情况,合理配置编制资源,确保将编制资源用在最吃紧、最需要的部门。

进展情况及成效:根据党政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情况及实际需求优化调整编制资源:如根据团市委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和实际需求,增加团市委机关编制,进一步加强对直属团组织的统筹管理,更顺畅高效地推动团工作落实见效,更好发挥基层团组织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

3. 在今年省、苏州市下达我市义务教育专项统筹编制基础上,结合我市教育事业发展情况,继续做好向上争取工作,保障基础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

进展情况及成效:根据昆山人口快速增长实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导向,继续做好向上争取市域调剂和省级统筹事业编制工作,全力缓解我市基础教育编制缺口压力。

(九)关于“机关单位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管理有待于进一步完善”问题的整改。

1. 科学设计指标体系,推动重点工作重点考核。全面学习省、苏州的考核办法,2021年市级机关部门的考核,尝试采用“目标任务+负荷成效”并行评价机制,多维度、多角度衡量部门工作实绩和经济社会效益。

进展情况及成效:8月7日,十四届市委第2次常委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2021年度市级机关单位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管理)考核实施方案》。今年的市级机关单位考核紧盯中心工作,推动重点工作重点考核,探索采用“目标任务+负荷成效”并行评价机制,将以往分散考核的重点事项,如“综治平安建设”“文明城市常态长效”“城市管理”“生态文明建设”“人才科创”“对台涉台服务”“招商护商服务”等,与市委常委会64项工作要点、市委市政府50项重点工作(实事工程)、市委市政府12项重点督查督办工作和市委深改委24项工作要点结合起来,由市委办、市府办、市考核办、市绩效办会同各牵头考核责任部门,全面评估考核各单位承担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的负荷成效、完成情况和完成质量,多维度、多角度衡量部门工作实绩和经济社会效益。

2. 规范新设指标准入条件,严格执行准入机制。严格执行《昆山市年度综合考核指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对于新设立指标,原则上先开展试考核与评估。下一年度根据实效评估情况,研究决定是否纳入考核指标体系。但对于确需当年度纳入考核指标体系的,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上级或本级市委市政府研究并明确纳入市级机关部门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的事项;二是考核事项在“四大文件”——市委常委会64项工作要点、市委市政府50项重点工作(实事工程)、市委市政府12项重点督查督办工作和市委深改委24项工作要点中有所体现的。

进展情况及成效:6月15日,由市绩效办召集各牵头考核责任单位召开2021年度市级机关单位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管理)考核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明确指标准入、退出机制、考核要求等。

3. “评”时考变“平”时考,发挥考核督促作用。一是督促部分可量化考核的牵头单位实施日常考核督查通报制,定期通报序时进度,压实考核主体责任。二是进一步约束各牵头考核单位“下手难”的问题,在填报2021年考核工作目标时,逐一对接各指标牵头考核单位,力争年底实现“有效扣分”或“格次赋分”。

进展情况及成效:督促部分可量化考核的指标实现定期通报,如重点办牵头的重点事实工程、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牵头的12345平台工单处置等。组织开展上半年度市级机关部门对上争取政策、项目、荣誉等相关考核指标预申报工作。6月15日,由市绩效办召集各牵头考核责任单位召开2021年度市级机关单位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管理)考核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明确年底实现“有效扣分”或“格次赋分”等考核要求等。

4. 依托考核管理信息系统,提高考核工作精细化水平。协助市考核办建立昆山市综合考核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提高考核工作精细化水平。

进展情况及成效:年初市绩效办已将系统需求上报市考核办,并与工程师积极沟通交流,有效实现业务对接。

(十)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抓得不够牢”问题的整改。

继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确保履职尽责到位。

1. 继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化、细化、具体化推进落实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机构编制工作紧密结合,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针对性,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进展情况及成效:结合我办工作实际,细化、具体化梳理履责清单,高标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并将完成的工作内容及时、准确录入履责记实平台,上半年集体履职记实54条,领导班子成员履职纪实131条,确保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机构编制工作紧密结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及时召开2021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分析总结上半年党风廉政工作成效,部署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2. 继续优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加强办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强化廉政风险点排查,进一步完善重点科室、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廉政风险个人防控措施,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进展情况及成效: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等制度,上半年共召开主任办公会议8次,均严格按报备流程提前报派驻纪检监察组,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通过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3. 根据工作需要,出台各类规章制度;对已有的制度进一步优化完善。如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出差,按规定包干报支差旅费,不再另外报销高铁票、过路费以及停车费。

进展情况及成效:修订完善《中共昆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差旅费管理办法》,明确“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出差,差旅费实行包干报支,不再另外报销高铁票、过路费以及停车费。”

(十一)关于“制度建设和执行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全面梳理内部各项管理制度,查漏补缺,完善优化,并严格按制度要求规范执行,加强督导,强化监管。

1. 研究出台《市委编办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市委编办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市委编办差旅费管理办法》《市委编办请假加班制度》等规章制度。

进展情况及成效:目前正在研究起草《市委编办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市委编办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以及重新修订《市委编办请(休)假和加班管理办法》等制度,初稿已完成,接下来准备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后上办班子会讨论,争取在9月份出台。

2. 加强内控制度管理,遵循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原则,调配好会计、采购、出纳、资产管理岗位责任人。

进展情况及成效:严格落实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原则,对会计、采购、出纳、资产管理岗位责任人进行了调整,确保内部控制管理执行到位。

(十二)关于“领导班子建设仍需加强”问题的整改。

1. 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工作合力,进一步明确分工、厘清责任,同时要强化团队配合,做到领导班子分工不分家,科室之间通力协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进展情况及成效:通过开展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进一步增强班子成员间工作合力。如: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通力合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我办2021年第8次主任办公会议决定成立市委编办“85后”信息外宣专班,明确在下一阶段信息报送工作中,各科室要增强合力、通力合作,确保信息报送数量、质量有新的提升。

2. 规范单位理论中心组学习。年初制定学习计划,丰富学习方式,定期开展学习交流。规范学习记录格式,使用专用学习记录本记录。

进展情况及成效:制定《2021年市委编办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根据计划定期开展学习交流。按照要求有《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本》并规范记录学习的时间、地点、出(缺)席人员、学习内容及发言要点等相关情况,按年度进行存档。

3. 继续强化领导班子理论学习,坚持理论学习与调研工作相结合,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强化与周边地区编办的学习交流,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机构编制高质量发展的动力。严格组织生活会制度,扎实组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回避问题,不怕得罪人,强化党内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继续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主题教育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进展情况及成效: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撰写学习体会4篇。与张家港市委编办、吴中委区编办、无锡市委编办座谈交流机构编制管理和改革工作,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党史学习教育中不断升华。

(十三)关于“担当意识有待强化”问题的整改。

1. 积极践行实干担当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各项改革落地见效,同时持续加大机构编制资源的向上争取力度,通过向上争取、向内挖潜、优化管理等方式发挥资源最大效益,助力基层能力建设。

进展情况及成效:积极推进锦淀周一体化发展、做实旅游度假区工作,全力向苏州市委编办、省委编办申请重新明确旅游度假区管理机构级别,为构建旅游度假区简约高效的职能机构体系打好基础。在主动邀请苏州市委编办副主任来昆专题调研锦淀周一体化改革的基础上,8月17日,市领导带队专程赴苏州,向苏州市委编办汇报相关事项,详细阐明以“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财政、统一实施”为原则,构建符合昆山实际、优化协同高效的开发区管理架构的诉求,为推进改革作进一步争取。

2. 面对各项改革任务,改变单纯执行上级规定动作多的现状,加强事前调研和事后跟踪,充分结合昆山发展实际,确保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

进展情况及成效:结合昆山实际,就区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下沉人员期满返回的情况,提前谋划,于7月5日召开区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座谈会,专题讨论下沉人员期满返回后的执法力量补充问题,确保改革有序推进。

3. 面对改革中出现的各类困难,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与区镇、相关部门协调沟通,搜集可行性意见建议,协商解决各类矛盾冲突,推动改革不断深化,激发更高质量的发展动能。

进展情况及成效:针对区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会同市司法局开展书面调研,召开专题座谈会,形成书面报告提请市政府高位协调。

(十四)关于“责任意识有待增强”问题的整改。

1. 围绕基层“三整合”改革及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对区镇和相关涉改部门做好后期监督等工作。

进展情况及成效:按工作计划推进。

2.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结合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做好现场抽查工作,对年度报告内容严重不实、证书登记信息不按要求申请变更等单位,列入异常名录,通报举办单位,推送信用主管部门。

进展情况及成效:结合事业单位改革调研,对人社、民政、文体、农业农村等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的证书登记信息进行了核查,重点核查法定代表人、办公地址是否与证书登记一致,是否及时申请变更等登记事项。

(十五)关于“服务意识有待深化”问题的整改。

1. 加大基层走访调研力度,进一步了解各区镇、各部门机构编制需求情况,指导各单位在机构编制管理上科学、规范、有序。

进展情况及成效:根据各单位空编情况,会同市人社局对今年紧缺人才招聘进行核审,提出合理用编建议。

2. 增强服务意识,对事业单位登记业务,开展“线下集中培训、线上经常指导、疑难问题点对点交流”。在每年年初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开展前,进行业务集中培训;在平时登记管理工作中,通过业务群进行经常指导;对单位遇到的疑难问题,通过电话进行点对点交流。

进展情况及成效: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过程中,已实现常态化开展登记业务群线上指导和疑难问题电话点对点交流。线下集中培训计划在年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开展前按板块分批组织。

3. 按照省、苏州市统一部署,定期对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开展培训,强化提升法定代表人履职能力。

进展情况及成效:法定代表人培训根据省、苏州市统一部署,定期开展。

4. 进一步与部门单位沟通联系,配合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和市人社局做好行政、事业编制招录用编的预审工作。

进展情况及成效:根据年底全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送计划再作审核。

5. 规范和完善科级领导职数预审工作流程,厘清各科室业务职责。

进展情况及成效:由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科牵头,会同行政机构编制科、事业机构编制科梳理出科级领导职数预审流程图,进一步优化了工作流程。

(十六)关于“机关党建还有薄弱点”问题的整改。

1. 坚持党建引领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开展党建工作,高质量抓好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党建项目,完成规定动作,做好自选动作,推进党建工作与机构编制工作深度融合。

进展情况及成效:以党建为引领,按照主题党日活动指引要求,坚持“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制度,积极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高效率推进经济发达镇改革,高标准完成基层“三整合”改革,高质量推进开发区“一区多园”、锦淀周一体化改革。今年以来安排部署机关党建16个事项,其中对党建“三张清单”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扎实推进。

2. 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丰富党建活动形式,采取走出去、请进来、联合办,引领学、自我学、交流学等办法丰富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形式,确保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

进展情况及成效:与张家港市委编办联合举办“促融通•增活力”支部联学共建活动,参观张家港市文明展示馆、沙洲县抗日民主政府纪念馆。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学党史、悟初心、谱未来”公务员主题征文活动,分别获得一个二等奖、一个优秀奖。组织党员观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直播大会和红色电影《英雄儿女》《守岛人》《童年周恩来》。

3. 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开展,逐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好支委会学习和中心组学习,认真做好相关学习记录。

进展情况及成效:以“从党史学习教育中汲取推动机构编制事业发展的奋进力量”为题,精心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4名党员重点进行学习交流,其他党员分别畅谈学习体会。

(十七)主题教育问题整改未完全落实到位。

1. 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终身课题,持续深入抓好主题教育,实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使主题教育整改达到预期的效果。

进展情况及成效:把巩固提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和党史学习教育联系起来,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推动基层审批服务便民化,夯实为民惠民服务基石”,每月按照进度情况上报报表。

2.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访贫问苦、上门走访工作,推动更多资源下放基层,让群众取得直接的获得感,真正体现在主题教育整改落实各个环节。

进展情况及成效:认真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做好扶贫走访困难群众工作,围绕机构编制和各项改革工作深入区镇开展调研活动,推动基层“三整合”改革、开发区“一区多园”改革深入开展。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办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的整改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目标不变、思想不松、力度不减、节奏不缓,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落实和深化,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增强政治意识,压实主体责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在时时事事处处。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全局性眼光、系统化思维和规律性把握,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严明政治规矩,严守政治纪律,严格党内生活,在坚决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积极推进机构编制“1322”总体工作布局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是强化问题导向,持续推进整改。坚持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毫不松懈,始终掌握整改进展,推进整改任务落实,防止整改虎头蛇尾。坚持持续改、深入改、长期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坚决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着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提升不到位不罢手、改进不彻底不收兵。

三是坚持久久为功,构建长效机制。把市委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促进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立足长远、标本兼治,下大力气完善长效机制,抓好整改成果应用。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努力织牢织密制度笼子。对集中整改阶段已经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机制,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治本作用;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现行制度机制进一步改进、完善和优化。切实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制度严肃性和权威性,真正实现制度管权、制度管人和制度管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0370396;邮政信箱前进西路1801号;电子邮箱ksbzb@ks.gov.cn。

中共昆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