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高新区出台动迁安置房建设群众“监理”制度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4-07-10 10:11
  日前,昆山高新区根据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出台《动迁安置房建设群众“监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全区动迁安置房工程质量管理。一是创设群众监理岗位,保障群众知情权。根据动迁安置房建设项目坐落区域和位置,由动迁安置户推选,产生3-5名代表为群众“监理”。群众监理以现场监督员的身份参与动迁安置房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知晓动迁安置房的施工进程,保障动迁群众的知情权。二是“盯梢”工程建设,保障群众参与权。群众监理代表以现场巡视为重点,采用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参与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全程监督。参与进场原材料质量的查验,参与桩基施工、基础开挖等施工现场监督,参与动迁安置户验收和项目竣工验收。三是“拍板”工程质量,保障群众监督权。群众房子群众说了算,群众监理代表可以就动迁安置房质量问题提出建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须及时核实,整改反馈,必要时进行停工整改,并上报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