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2010年纳税人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意见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0-07-06 13:52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全市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全市政风行风建设,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 2010年昆山市纳税人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了今年评议工作的总体要求、评议对象及方法、主要评议内容、工作步骤与要求四个方面。意见要求评议工作紧紧围绕“解放思想、简政放权、提速增效”这个主题,全力以赴“保增速、促转型、上水平、抓特色、强队伍”,全力推动重点工作的更大突破,不断增创科学发展新优势;在评议对象上分两个层面:一是市级部门和单位。按上级要求,今年统一组织开展公安系统重点评议以及供电系统“回头看”工作,其他部门和单位自行组织评议。二是全市各区镇基层站所。在市纪检监察工作室的指导下,各区镇统一组织对派出所进行重点评议,其他站所自行组织评议,各区镇负责指导、帮助和督促;在方法上评议工作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遵循“条块结合、评上议下、评议系统、覆盖行业”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上下联动、内外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的方法开展;在评议内容上市级部门和单位主要围绕制度建设、信息公开、依法履职、作风效能、廉洁自律五个方面展开;基层站所主要围绕依法履职、服务大局、工作作风、清正廉洁四个方面展开;在工作步骤上评议工作分制定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改进提高四个步骤进行;形式上采取听汇报、开座谈会、明察暗访、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社会测评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对重点评议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特别是执法、管理、服务等情况进行调查。
意见同时要求各单位、部门要将评议工作与机关作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文明行业建设、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等活动有机结合,以广大市民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为标准,切实加强我市政风行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