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5月19日至2017年6月1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物价局党组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巡察, 7月2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物价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升政治站位,切实抓好抓实巡察整改工作
市物价局党组高度重视本次巡察工作,全局上下站在讲政治、有担当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市委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主动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主动接受巡察组监督指导,对巡察期间发现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针对第三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0个问题和不足,8月1日我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直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并制定下发了《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列出问题整改清单,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时间进度,要求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立行立改、改出成效。
二、以问题为导向,不折不扣推进整改落实到位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发挥党的政治领导核心作用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局党组会议制度已全面落实,6月20日至12月,共召开14次局党组会议。二是局党组会议记录已得到全面规范,会议记录本记录会议议事事项内容、讨论观点和表决情况等全部按要求进行,并附上相关讨论资料。三是加大对局党组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强化督促检查,确保顺利实施,落实到位。四是规范党务政务发文制度,刻制了“中共昆山市物价局党组”印章,制作了局党组发文文件头,做到党组议事决议以党组名义发文,签盖党组公章。五是局党总支和党支部按规定程序完成换届工作,经报市级机关工委请示同意后,局党支部、党总支换届工作已于10月份完成。
2.传达贯彻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及时的整改情况。
一是迅速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召开的重要会议。先后学习传达了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苏州市物价局局长座谈会、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会议、党的十九大、市委十四次全会、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对涉及价格工作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精读研讨,结合我局实际,部署了相关工作落实的具体意见。二是开展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督查。围绕年度考核目标责任,针对年初纳入市一级的重点工作和局各部门制定的重点工作,由局考核领导小组按季度对局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三是强化工作考核。年终结合考核考评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严格考评。
3.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不够严格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制定了党组议事规则,明确议事原则、规范议事程序和决策落实措施等。二是年内开展的人事招录工作均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决策事项明晰、决策过程严谨、记录存档规范。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重申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重要性,要求领导干部既要抓好业务工作,又要以同等的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将反腐倡廉、案件防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持应有的力度。二是严格落实季度督查机制,明确每月召开的局长办公会专题汇报月度党建工作情况,每月召开总支会议和支部会议,听取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明确下月工作任务,在每季度的业务工作和党务工作督查中,侧重对各部门参与党建工作推进情况的督查。
2.党的思想建设抓的不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除严格落实年度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外,8月1日,局党组成员集中学习了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8月9日局党组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11月8日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12月26日召开全局党员干部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会,12月中旬,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四风”表现形式的批示。二是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倡导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在创建中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三是推进“看窗口、亮品牌、优服务”主题活动,制作17块展板展示“诚信物价”服务品牌,开展党员干部“勤思学、共分享”读书活动。
3.中层干部选人用人不够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科室岗位业务需要及人员适岗情况,对干部任职情况进行了摸底统计,逐步消化干部超出“三定方案”核定职数人员。二是针对中层干部选人用人不够规范的情况,向上级组织、人社、编办等部门说明情况,并就相关整改措施进行了沟通汇报。三是新招录了4名辅助性岗位人员,充实队伍力量。人员招录均按照组织部门和人社局的要求开展了拟录用人员公示、政审等工作。
(三)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主题责任清单,局各科室均上报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书面报告,局党组成员分别就分管工作内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汇报。二是制定了《昆山市物价局价格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审查实施细则》《行政执法公示办法》两个文件,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三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部门负责同志今年以来的履行职责和权力运行情况进行了督查,推动责任落实。
2.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全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完善主题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对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进行了细化,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公信力、执行力和透明度。二是认真梳理排查价格行政决策程序、业务工作操作规范、重大事项工作流程、内部后勤保障管理等方面的廉政风险节点。三是积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结合人事招录、新职工转正和党支部换届等工作,深入了解干部职工情况,及时把握干部思想动态,关爱年轻干部职工成长,通过开展谈心谈话,增进团结和谐,激励干事热情。其中,8月以来纪检组开展廉政谈话5次,局党组书记开展谈心谈话5次。
3.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了“三公”经费审批手续和流程。特别是公车使用、财务报支等方面,通过重新梳理相关制度,重申从严执行制度要求,进一步落实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从8月至12月共发生公车运行经费6794.70元,公务接待9批次121人次,接待费9139元,未发生公职人员出国境事宜,所有“三公”经费审批,均严格执行局机关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二是与党员干部签订《党员干部“八小时”外言行承诺书》,让广大干部在业余时间不离组织、在生活社交中不忘党性原则,严格自律,防患于未然。
三、持续抓好整改,不断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经过努力,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阶段我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市委第三巡察组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快推进整改落实,通过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不断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今后工作推动打下扎实基础。
1.继续深化整改落实,推动问题全面解决。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2.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重视制度执行落实。针对市委第三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
3.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2-57326830;邮寄地址:昆山市震川中路398号,邮编215300,电子邮箱:jskswjj@163.com。
中共昆山市物价局党组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