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5月19日至6月30日,市委首轮巡察中第一巡察组对我镇进行了巡察。7月2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我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我镇反馈的巡察意见,我镇上下统一思想认识,诚恳接受。由镇党委牵头组织,全面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各单位整改责任,有力有序推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
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全镇上下认真学习巡察组反馈意见和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巡察组在一个半月的时间里,聚焦我镇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以及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把脉会诊”精准到位、切中要害,开出的“药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及可操作性。全镇上下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反馈意见和问题整改要求上来,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查找差距,深入分析原因,周密制定整改方案,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
(二)周密细致部署,压实整改责任
针对反馈意见,我镇召开专题会议,逐条对照分析,逐项列出问题清单,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详细制定了《中共陆家镇委员会关于昆山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针对反馈意见中的问题,结合陆家实际,将整改事项分解为3个方面、11项具体任务、31条整改措施,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时间进度安排,实行“一个问题、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确保目标明确到位、任务分解到位、措施细化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形成全员参与、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二、逐项推进整改,确保落实到位
数月来,全镇上下齐心协力,坚持边查边改、举一反三,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党的领导方面
1.针对 “五位一体”发展理念贯彻还不到位问题。
(1)提高思想认识。以镇党委会、镇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菉溪讲坛等为载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主观能动性,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自觉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全面推进陆家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2)持续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研究制定《聚力创新全面推进“五个一批”计划工作意见》,完善镇级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扶持政策,增强转型升级持续不断的动力。通过招商选资,大力引进科技含量高、产出效益好、社会责任强的企业和总部经济项目。推动存量企业提档升级,淘汰一批产出效益低、有突出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的企业,推进“腾笼壮鸟”和“机器换人”,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循环利用率、智能制造普及率。
(3)提升城镇建设和社会管理水平。以建设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为新起点,以“童趣”为主题,以“产城人文”融合为导向,提升城镇建设品质,全方位打造精致高品质特色小镇。注重民生供给,年内建成中心幼儿园光夏路分部,加快建设菉溪幼儿园,“十三五”期内规划建设沙葛小学、陈巷幼儿园,引导民营资本建设养老护理院。完善“城警联动”机制,加大青春雅居等重点区域的整治力度,重点解决小区车库食品加工点、违章搭建、群租房、物业管理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4)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实施“263”专项行动,特别是把水环境治理作为重中之重,强化“河长制”,发挥协调和督查作用,系统实施控源截污、管网排查、生态处理等工程,提升全镇水环境质量,确保吴淞江陆家断面水质考核达标。
2.针对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不严格问题。
(5)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完善《陆家镇“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对列入“三重一大”议事清单的项目,特别是50万元以上大额资金的使用,坚决做到集体研究决定。
3.针对党委议事规则不规范问题。
(6)规范党委议事规则。严格贯彻落实《苏州市镇党委议事规则(试行)》,规范党委相关会议,合理组织召开镇班子会(党政联席会)、党委会、党委中心组学习会等各类会议。
(二)党的建设方面
4.针对党的思想政治建设重视不够问题。
(7)加强党委中心组学习。自觉遵循从严加强思想理论武装的要求,严格按照要求,制度化推进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定学习计划、严格学习制度、做好学习安排。突出“旗帜鲜明讲政治”主题,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省委、苏州市委、昆山市委关于“两聚一高”新部署和“创新四问”等方面内容,结合“六个一”大走访,开展行之有效的学习活动,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
(8)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推行镇党委主要领导与全体中层干部、镇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全体党员、部门负责人与工作人员谈心谈话制度。
5.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9)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分类制定基层党组织党建责任清单,出台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责任制和述职制,推动全镇各级党组织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党建工作督查机制,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讲坛”、“书记座谈会”,压紧压实党建责任,传导党建工作压力,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党建工作“责任指数”。
(10)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注重选优配强党务干部。深入开展“旗帜鲜明讲政治”专题学习培训,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建立健全组织生活日常管理制度,推行组织生活会旁听制度。
(11)加大非公党建力度。依托非公区域党建工作站,按照“成熟一个组建一个”的要求,扩大非公党建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面。
(12)注重党员教育管理。针对农村党员老龄化严重的现状,建立老党员与青年党员“一对一”助学、送教上门等有效模式,确保党员教育管理无盲点、不缺失。
(13)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以“苏州好人”党员陈凤林为典型带动,打造更多党员参加、活动形式多样的“党员先锋”志愿服务项目。落实在职党员向工作地、居住地社区报到制度,亮出党员身份,发挥党员在居住地社区作用。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规范党费的收缴和使用。
6.针对干部队伍建设不够规范合理问题。
(14)严格干部选拔任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昆山市“动议比选任用”科级领导干部实施办法(试行)》以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制定出台《陆家镇“动议比选任用”中层干部实施办法(试行)》,严格按照动议、比选、任用的程序规范干部选拔任用。严格执行《苏州市镇党委议事规则(试行)》,干部选拔任用由镇党委会讨论决定,坚决执行镇党委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
(15)加强人员编制管理。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设置机构、配备干部,逐步理顺超编配备干部,工作人员混编混岗的现象,力争在五年时间内完成有编岗位80%的配备。
(16)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因职设岗、因岗选人的工作要求,每年择优选拔使用一批后备干部,进一步优化结构。加大中层干部轮岗力度,稳步实施正职干部连续任职5年、副职干部连续任职8年人员的轮岗交流。
(17)落实专项清理整改任务。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清理机关事业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慎重做好事业编内人员的工龄核定工作,认真落实证明材料核对和政策解释工作。细致做好纳入苏州市管理的进村大学生的档案归档工作。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7.针对党组织主体责任履职不到位问题。
(18)落实党委和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党委会经常性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动基层党组织定期专门研究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重点项目。领导和支持镇纪委履行监督职责,更好地聚焦主业主责,开展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19)坚决落实问题整改。对专项巡察、审计报告中已经明确需要整改的问题,加快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8.针对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不强问题。
(20)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和基础工作来抓,与经济社会建设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把每年一月份确定为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月”,增强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意识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健全检查考核机制,对各村(社区)、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1)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按照“一岗双责”责任要求,班子成员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督促分管部门把防治腐败要求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22)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工作动态和干部群众的评价反映,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9.针对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
(23)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抓好“关键少数”,及时提醒教育,批评谈话等。继续深化“一旬回放,勤廉常问”谈话活动。制定《陆家镇全面从严管理党员干部负面清单》、《陆家镇领导干部专项谈心谈话活动实施方案》和《中共昆山市陆家镇纪委关于对全镇党员干部进行函询的暂行办法》,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
(24)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建立“三位一体”责任防控体系,夯实党建线,强化纪检线,推行网格化责任管理,落实防控举措,强化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加大审计力度,开展经济责任、财政财务收支、民生审计等专项审计。健全常态化监督机制,建立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队伍。积极推进“亲”“清”政商关系试点工作,搭建“亲”“清”政商监督服务平台。
(25)加大权力行使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事前调研分析,规范决策程序。紧盯“三重一大”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精准发现问题,加强分类处置,督促整改落实。
10.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彻底问题。
(26)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苏州市委十二项规定、昆山市委十六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精神,就落实规定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专项整治。
(27)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定期组织“清风行动”,深入开展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专项整治、办公用房清理、接待禁止性规定执行情况“回头看”等工作,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问题的行为,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
11.针对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不到位问题。
(28)在镇村集体资产管理方面。全面开展镇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摸清资产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情况,界定明晰资产所有权,并逐步将镇级农村集体资产纳入市监管范围。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加大对现有村级资产的盘活力度,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加大对上争取力度,主动参与产业转型升级,在企业资产并购、服务配套等方面做好文章,进一步扶持强村公司做大做强,切实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29)在动拆迁监督方面。成立镇房屋拆迁(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形成集中领导、有效会商制度。进一步完善房屋拆迁(搬迁)补偿安置中项目实施细则制定、举报电话设立、上墙公示、“一户一档”档案管理等制度,防止出现权力集中现象。严格遴选评估单位,对房屋拆迁(搬迁)进行评估。对标准外的补偿以及通过协商确定的补偿,根据实际情况以及补偿金额,通过镇房屋拆迁(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或镇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30)在动迁小区物业管理方面。根据动迁小区实际情况,实施镇惠民物业公司管理、社区直接管理、委托第三方物业公司管理三种管理模式。完善物业公司考核细则,加大对物业公司检查、考核力度,督促物业公司提高对物业管理费的收取率。进一步明确物业公司、社区、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社区干部进驻小区,全面监督、指导、协调物业公司开展好工作。
(31)在工程建设方面。对应公开招标项目,严格履行招标程序,严禁拆分标段。研究制定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办法,对达到一定额度的政府投资项目全面实行代建制度。完善零星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零星工程建设程序。健全工程项目监管机制,实施工程项目信息化管理,对项目的前期、进度、合同、变更、验收、结算等阶段进行全过程动态化管理。加强廉政风险教育,通过正面教育、反面警示、专题讲座、谈心谈话等活动,筑牢思想防线、规范日常行为。
三、抓好后续工作,巩固整改成效
虽然,目前我镇关于反馈意见中的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落实的成效还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距离市委的要求、群众的期盼仍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我镇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坚定不移、持续深入地推进整改,学通弄懂做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市委要求部署,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扎扎实实的整改成果接受市委和人民群众的检验,推进现代民主政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2—57874358;邮寄地址:昆山市陆家镇菉溪路22号陆家镇纪检办;电子邮箱:ljzjjb@163.com。
中共昆山市陆家镇委员会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