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山市锦溪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8-04-02 19:58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 2017年8月11日至9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镇进行了巡察。2017年11月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我镇反馈了巡察意见。针对巡察反馈意见,镇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纪律和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等方面入手,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成果,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增强“四个意识”、强化从严治党、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全镇发展的过程。镇党委将巡察指出的问题细化分解,成立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并指定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限定整改期限。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

1. 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全面的问题

(1)锦溪镇党委聚焦富民的成效还未有效显现,农村精细化管理水平还需要提高。积极探索适合农村的创新管理模式,推进“政经分开”改革,严格执行预算标准。根据镇党委、政府制定出台的聚焦富民补短板相关文件,加快“一核两线三区”全域游格局功能建设,不断探索旅游富民路径,大力推进“政经分开”改革工作,不断创新集体经济经营方式,努力实现富民强村。农服中心进一步探索农业生产服务与指导新渠道,通过深入开展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加大现代化农机建设投入,推进锦溪农业现代化生产建设,进一步加快新农村、美丽村庄建设,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2)政府债务结构不够合理,债务风险还需持续关注。强化预算执行和各类支出审批,从严从紧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强化债务管控,严格控制债务规模,有效控制融资成本,制定政府债务化解方案。促进产业升级,经济实力稳步提升,加快新项目推进。实施重点技改项目,集成电路和半导体产业实现零的突破。人才科创取得实效,与大院大所的合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盘活存量资产,加大房产项目销售,抓好对镇属直管公房和商业用房管理。优化土地资源,发挥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通过合理规划功能布局和空间利用,突破资源瓶颈、生态承载能力对经济发展的束缚,坚持节约用地,盘活存量土地,支持和鼓励企业收购关停企业。

2. 党委领导班子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党组织的领导作用逐级递减。实施党员干部驻村一线工程,切实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监督、指导;有效推进“三考联评”机制,强化基层党建工作监督考评,进一步完善基层党建责任“月晒季查年考”制度,把基层党组织履责践诺情况作为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

(2)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未能有效发挥。探索构建“党建质量体系”,实施党组织分类晋级管理。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组织开展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印发《锦溪镇全面从严管理党员干部负面清单》,进一步推进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党员干部日常言行,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狠抓机关作风建设,督促各单位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效能;组织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督查;“五湖三荡情,锦溪服务行”获昆山市区镇首批四星级机关服务品牌。

3. 议事决策规则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不到位。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昆山市市管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拟订“三重一大”议事清单,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在此基础上提出比较成熟的方案提交镇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2)党委会及相关会议记录不规范不详细。做到会前书面通知、发放上会材料,会中充分讨论、逐项表决,会后录音存档、形成纪要,并抓好督办反馈。由专人负责党委会和相关会议记录,规范会议记录格式,保存会议、录音、图片等资料。

4. 社会综合治理水平有待提升的问题

(1)社会矛盾化解缺乏力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信访三级交办制度。通过排查主体、排查范围、排查内容的“三个全覆盖”,积极开展稳控化解工作。扎实做好接访、受理、转办、交办、督办、回访工作,形成工作闭环,提高办理效益、质量和水平。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

5. 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思想政治建设不够严、不够实,重业务、轻党建。实施农村支部“堡垒工程”和农村党员“先锋工程”,严格遵循党章规定,规范组织生活制度,夯实基层党建堡垒,对农村党员进行分类型管理。“三会一课”在学习内容上力求贴近基层党员思想、贴近锦溪实际、贴近服务发展实质,形式上着力构建反思、反馈、共享三大学习系统。

(2)非公党建还需全面推进。一是组建区域党建工作站。推进民营区、电子产业等五个党建区域服务站的建设。加快实现非公党建“两个覆盖”。二是提升党员教育管理。制定并实施年度党员培训计划,开展非公党务工作者半月学习会,不断规范完善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三是发挥党员作用。组建了海燕、啄木鸟、杜鹃三支志愿服务队”,在应付企业突发事件、环保宣传、防范自然灾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四是夯实基础,优化队伍。做到企业党员底数清、组织关系“应转即转、管理到位”。稳步推进非公党员培养,规范党员发展材料,加强发展党员管理。

6. 干部队伍建设不够规范合理的问题

(1)存在超编配备干部问题。加大对编内干部、年轻干部的培养,通过人事调整,逐步优化调整干部配备数量。

(2)村级干部培养交流力度有待加强。实施党组织书记“头雁”工程。研究制定基层党组织书记星级考核办法,纳入“三考联评”机制。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全面落实激励和惩戒机制,在党建考评和结果运用中形成“闭环”。

(3)专项清理整改不到位。认真排查摸底,掌握干部兼职情况,完成我镇副科级干部、事业干部企业兼职清理工作。完成村书记担任村经济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清理工作。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7. 党委“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结合2015年苏州巡察反馈意见和昆山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有针对性地推动问题整改。坚持把党委主体责任置于党的工作全局中把握和推动,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保证工作职责覆盖到哪里,从严治党职责就延伸到哪里。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要求,制定《锦溪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不断完善作风效能考核机制。

8. 纪委执纪问责偏松偏软的问题

镇党委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昆山市委第一巡察组整改意见,认真办理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组织人员对村务卡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发现的违规问题进行了调查问责处理;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对违反党纪党规以及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个人进行了党纪立案处理。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约束;立足抓早抓小,加强源头治腐,在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发送廉政短信;组织开展“鹿城厚爱”——“一旬回放,勤廉常问”干部专项谈心谈话活动;充分运用监察审计职能,组织公务接待审计、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各行政村村务卡使用审计等,还对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有关规定执行情况、公款办理通信套餐、会议经费使用情况、扶贫领域等开展专项检查;全面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做好村级经济监管,扎实推进各项措施,形成镇纪委和基层组织、社会力量三级监督体系。

9. 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严格的问题

进一步加强部门、行政村、社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的意见》。严格落实《昆山市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加强镇下属单位部门的车辆管理。规范车辆费用报支。

10. 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有漏洞的问题

(1)农村三资管理方面。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扎实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摸清家底,进一步推进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缴欠租专项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应清必清。建立健全资产管理体制、规范资产登记制度、加强对资产的监管和保护。

(2)旅游资产管理方面。针对资产过户问题,制定资产过户路径,保证旅游资源项目产权明细到位,交易手续材料齐全,以完善旅游资产管理。当前资产过户路径已基本摸清,各项工作都在办理中。

(3)农村三资、富民强村载体管理方面。一是针对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我镇严格按照昆山市委农办要求进行政经分开统一管理核算。经营收入归入统一入账管理,第三方记账时做到科目运用清晰明确,并对于前欠应收款进行账实核查;二是我镇已成立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和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中心,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并启动清产核资、账务核销、分类处置等相关工作。完成富民强村载体工商登记变更、规范资产处置,进一步加强村级资产管理。

(4)工程建设管理不严格不规范。实施专业管理,由锦溪镇建设管理所组建专业管理队伍进行管理,修订完善《锦溪镇小额建设工程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执行小额建设工程招标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及资金投入充分发挥效益。强化责任落实,以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镇村工程建设市场秩序,逐步提高镇村工程建设标准和水平。

(5)村级经济管理缺乏有效监督。一是2018年我镇已引入第三方财务代理记账,加强原始凭证审核力度,提高记账凭证的各科目准确性;二是全面实行非现金结算;三是根据政经分开相关要求,实行村委会、社区股份合作社、农地股份合作社三本账分开审批核算。

(6)农地股份合作联社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完善审批流程,实行按月结算,相关物资按照要求在昆山农资公司统一采购,目前联社财务已委托第三方财务机构进行记账。

(7)各类拆迁管理随意性较大。建立修订编制小组,修订和完善房屋拆迁、农副业动迁、农村增宅安置、企业动(搬)迁等办法,严格按照操作流程,确保我镇拆迁工作有序推进。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巡察要求,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紧盯各项整改任务,全力以赴抓好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已经形成制度、需长期坚持的事项,常抓不懈,着力打好持久战;对未整改完成的事项,紧盯不放,直至见效。全镇各级党组织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坚决防止整改落实走过场、一阵风,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凝心聚力推动生态人文“水美锦溪”新实践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 0512-57225179;邮寄地址:江苏省昆山市锦溪镇文昌路 1 号纪检办公室;电子邮箱:jxzf302@126.com。

 

 

 

中共锦溪镇委员会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