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山市千灯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8-04-02 19:58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15日至9月2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镇进行了巡察。2017年11月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我镇反馈了巡察意见。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我镇予以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逐条对照分析原因,并制定实施《中共千灯镇委员会关于昆山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明确牵头领导、整改责任和完成时限,有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针对“对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党建的引领作用把握不够”问题。

1. 完善党委会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党委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着力把好方向、管住大局;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围绕作用发挥这个核心,完善制度举措,丰富实践载体。

2. 完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领导机制。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当,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班子成员切实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全力推进主体责任落实。

3. 大力营造助力“两聚一高”的浓厚氛围,着力丰富宣传阵地、拓展宣传形式,扎实开展“我为推进昆山‘两聚一高’献一策”主题征文、“旗帜鲜明讲政治,‘两聚一高’当先锋”专题读书调研等活动。

(二)针对“责任、落实、创新意识不够强”问题。

4. 严格干部监督管理,健全惩戒机制与激励机制,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现象的教育惩戒。突出“20字”好干部标准,大力选拔任用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干部,持续提升党员干部创新能力、执行力和担当精神。

5. 增强动迁安置和农房翻建工作力度。加快50万平米在建动迁房的建设进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加快卫泾路一期动迁房分配选房工作。进一步听取群众意见,不断优化村庄规划、户型设计,加强建设监管,提升农房翻建工作水平。扎实做好动迁村存在安全隐患农户的“一事一议”工作。

6. 畅通民声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受理群众反映民生问题,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巩固城市管理“百日行动”成果,继续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加强镇容环境卫生督查,努力消除镇区环境管理盲区。制定实施《千灯镇集中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2018年千灯镇深化“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摸清底数、建立台账,落实“一企一策”整治。

7. 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系统推进千灯镇“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全镇规划环评、千灯精细化工区规划环评的编制和实施。严格环境准入,加快落后产能淘汰。加大环保投入,加强大气环境治理和水环境治理,扎实推进各项生态环保重点工程建设。

(三)针对“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8. 镇党委带头执行并督促下级党组织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内容、规则和程序,防止出现个人决策。

9. 制定出台《千灯镇3-10万元(不含10万元)金额以下工程项目发包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工程项目、重大事项的立项论证、公示等前期工作,全面听取专家、群众的意见建议;完善民主决策机制,提升决策科学好水平。

二、党的建设方面

(四)针对“党的思想政治建设重视不够”问题。

10. 加强党委中心组学习组织,科学编制并落实年度学习计划。邀请专家学者进行党委中心组理论知识专题讲课教学,并在学习环节增加点评交流环节,调动党员积极性。开展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报告会,汇报学习成果。对学习记录和议事记录进行分类整理。

11. 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深入实施《千灯镇村、社区书记星级考核制度》,探索“清单、承诺、考核、激励(问责)”四位一体的党建责任落实机制,以落实“三张清单”,实施支部工程、书记项目为抓手,加强监督、考核、激励(问责),推动全镇各级党组织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

12. 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突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针对性,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利用“亭林课堂”、“原文学坛”、金千灯微信等载体,抓好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创新理论应知应会学习教育。

13. 打造金千灯“两微矩阵群”,形成闭环内宣,实现宣传最大化。组织“季度千灯符号”外宣,邀请上级主流媒体对全镇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进行专题报道,感知千灯发展、营造社会共识、凝聚发展合力。不断完善“道德模范礼遇机制”,开展道德模范慰问帮扶活动,结合民间“千韵评弹团”,创编系列道德评弹表演,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传递道德能量。

(五)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严肃”问题。

14. 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市委“1+5”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方案,对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探索按照党组织类别、行业、区域构建党建联盟,形成一对一、多对一的结对帮扶,提升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改实效,让基层党组织真正成为党员的学校、团结群众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15. 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严肃党的政治纪律,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并推行组织生活会旁听制度,狠抓批评和自我批评环节,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效果,实现班子团结统一,开展示范课、观摩课,加强日常管理和督察。

16. 坚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建立健全组织生活日常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班子成员定期参加分管部门单位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同时,定期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开展检查。

(六)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7. 夯实农村党建工作基石。按照《昆山市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试行)》文件精神,以实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星级考核为措施,从抓责任促落实、抓班子带队伍、抓教育树新风、抓服务办实事、抓廉政转作风5个方面着手,提升农村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畅通渠道,大力选派优秀机关干部、本村大学生、退伍军人、致富能人充实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做好优秀农村青年和妇女干部的考察推荐工作。

18. 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加强“三合格”队伍建设,实施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建立党务干部备案制度,加强党务后备力量培养,通过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指导示范点创建、物质精神激励等措施,形成党务干部阶梯式培养模式,加速成才速度。

19. 健全党支部固定活动日制度。制定党支部固定活动日指导意见,把落实上级任务要求和支部开展正常组织生活纳入固定活动日议程,支持各基层党支部联合举办知识竞赛、参观学习等活动,丰富党员教育活动形式,提升基层组织活力。

(七)针对“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突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20. 健全党建责任体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不称职”的理念,建立健全全镇党建责任清单体系,强化责任追究,积极构建“清单、承诺、考核、激励(问责)”四位一体的闭合责任链条。把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述职内容,实现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21. 全面深化党员分类管理、积分考核结果运用。加强党员积分管理工作督察和指导,在收集基层党组织实施过程中反映问题的基础上,细化完善积分管理操作方案。落实党员积分结果的运用,探索积分换服务、积分换奖励的实施措施。遴选发现和择优选树先进典型,挂牌表彰先锋工作室、党员示范岗,发挥身边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22. 稳妥推进党员“出口”机制工作。加强对不合格党员的查纠力度,一方面会同执纪执法部门对存在破坏社会和谐稳定、污染环境、违法经营等行为的党员进行筛查处理。另一方面,拓宽党员“出口”渠道,以党员积分为依据,加强“三不”党员等其他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力度。

23. 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开展党建理论学习、测评工作;要求党员干部落实移风易俗,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将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列为党员干部考核评优的否决项。

(八)针对“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

24. 严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昆山市“动议比选任用”科级领导干部实施办法(试行)》以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千灯镇“动议比选任用”中层干部实施意见(试行)》,全面规范并严格规定干部选任酝酿(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考试和公示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25. 拓宽干部选拔渠道。制定实施《关于加强青年后备干部选拔培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用人导向,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用人标准,打通各类人才交流渠道,综合运用竞争选拔、后备青年干部培养和多岗位选派锻炼等举措,不断拓宽组织视野,形成人人努力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氛围。

26. 加强干部轮岗力度。以交流培养和优化配置为目的,对任职时间长的中层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缺乏岗位历练的年轻干部等重点对象,在领导职数核定范围内有计划地开展交流,有序推进同一岗位正职干部连续任职5年,副职干部连续任职8年的人员轮岗交流,推动干部轮岗交流常态化。

27. 加强人员编制管理。严格按照“三定”方案配备干部,开展自查摸底,认真摸清混编混岗人员的具体情况,逐步理顺混编混岗现象。

(九)针对“干部队伍依法履职能力不强,作风不够扎实”问题。

28.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乡镇干部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加强干部思想政治、党性修养和业务能力培训,特别是涉及人、财、物重要岗位的干部培训,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同时,将培训纪律和培训成效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与年度考核等次挂钩。

29. 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坚持从严监督干部,通过责任审计、事项申报制度,完善事前、事中监督;加大“治懒、治庸”力度,形成中层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人员“能进能出”良性机制。

30. 完善干部考核机制。出台《2017年度千灯镇中层干部考核实施办法》,逐步建立一套正确评价干部、推动优进拙退的考核评价体系,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努力营造“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性竞争环境。

31. 规范会计人员教育与培训,积极为会计人员培训提供便利条件,科学制定会计人员年度培训计划,丰富培训课程和培训内容。加强会计人员考核管理,建立健全财会人员考核评价制度。建立会计人员监督机制,强化对单位财务会计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的监督,加强财会人员履职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十)针对“党风廉政建设重形式、轻落实”问题。

32. 完善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安排,定期召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党委书记每季度听取全镇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3. 细化党风廉政责任书。对村、社区、部门开展调研活动,根据调研情况,分门别类,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完善党风政风监督体系,充分发挥监督员作用,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结果运用。

34. 全面推行党建责任清单制。狠抓“三张清单”,落实创新工程、书记项目,建立“清单、承诺、激励、问责”四位一体党建责任机制,切实增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抓党建主业的责任意识,将党建责任压力传导到位。

(十一)针对“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问题。

35. 加大执纪审查力度。聚焦“六项纪律”,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加大对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保证处分决定及时准确执行,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持续营造“不敢腐”的氛围,不断巩固反腐败工作压倒性态势。

35. 加强专项检查工作。持续开展“清风伴我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接待禁止性规定、党风廉政建设等专项检查,着力发现问题,督促问题整改,形成震慑,发挥从严治党利剑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37. 加强学习促创新。深刻把握新形势下工作纪律、工作办法,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意识和业务方面的培训学习,改进监督执纪方式,将“一线参与”转为“监督推动”,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探索第三方评价机制,更加科学高效地履行执纪监督职责。

38. 延伸监督触角,提高主动发现问题能力。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体系,实行监督员定期报告制度。持续开展走访调研工作,深入基层,与普通党员、群众面对面,收集问题线索。实行执法部门上报问题线索制度,做到第一时间掌握问题线索,及时做出处理。

39. 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继续深入开展“一旬回放,勤廉常问”谈心谈话活动。草拟制定《千灯镇领导干部专项谈心谈话活动实施方案》和《中共昆山市千灯镇纪委关于对全镇党员干部进行函询的暂行办法》,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

40. 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明确岗位职责,查摆问题风险,制定整改举措,落实防控举措,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强化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开展经济责任、财务收支、民生审计等专项审计,探索对重点领域进行第三方审计。

(十二)针对“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不强”问题。

41. 制定出台《千灯镇关于围绕“改进工作作风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深化“六个一”基层走访调研的实施细则》,常态化推进班子成员联系挂钩村社区,每年度组织开展班子领导集中走访月活动;突出问题导向,建立问题解决跟踪销号制度,切实提升基层走访效果。推进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领域、部门单位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督促,完善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双向管理制度。突出谈心谈话的政治导向,注重思想评价、党性分析,完善党委书记谈心谈话制度安排。

42. 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明确“一岗双责”具体内容;加强对“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及时通报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十三)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问题。

43. 严格执行关于接待、会务、活动、政府采购等因公事项的支出标准,加强对大额政府采购、重大活动、重大接待的审核把关,杜绝铺张浪费。

44. 完善接待费用制度,严格落实事前审批、事后审核等规定;加强接待办作风能力建设,提升规范化接待水平。

45.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苏州市委十二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对下属企业接待费用支出严格管控,责任到人,定期审计,形成审核、监督长效机制。强化政企分离的意识,杜绝在下属企业列支接待费用的现象。

46. 加强财务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提升业务水平,明确账务处理要求,自检自查,定期组织企业会计交叉审查。严格财务报销范围、标准和手续,杜绝扩大支出范围和标准,建立完善公务报销制度。严格审核报销凭证、报销清单。杜绝白条入账、有价证券的现象发生。建立工作人员外出办事申请审批制度,明确餐费报支标准,审核明细,定期复审。

(十四)针对“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有管理漏洞”问题。

(1)关于“千灯镇政府性债务规模偏大,通过镇属企业举借,存在债务风险。通过镇属企业借款给民营企业,存在损失风险”问题的整改。

47. 健全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统计融资平台债务数据,加强融资平台公司融资管理,合理控制债务规模。

48. 规范镇属企业给民营企业的借款行为,明确还款计划,加强监督,合理利用法律手段,切实防范借款损失的风险。

(2)关于“集体“三资”监管有缺失。合同签订和执行不严肃,有的合同期限过长,有长期欠交房款、租金和农地擅自转包现象”问题的整改。

49. 严格执行资产出租预审制度,把好入驻门槛。严格执行关于加强村级合同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做好“六个规范”工作,对存在转租、分租的,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立即终止合同。梳理清查早年签订的长期合同,对明显不符合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及时研究制定解决方案,逐个化解问题合同。

50. 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实行先交后租。建立集体资产收益台账制度,实行集体资产租金收缴季报制度,对长期拖欠房款和租金问题,责成相关单位尽快启用诉讼程序。严格执行昆办抄〔2012〕字第1号文件、千委发〔2009〕38号文件规定,规范农地流转发包程序。

51. 规范集体产权交易市场建设。严格执行关于《昆山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实现全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全面进场流转交易,实行统一管理监督。

(3)关于“向房产开发商回购商品房因审核把关不严、程序不规范,动迁地块尚未交付,房产开发商自身债务纠纷等原因,导致被安置的动迁户房屋无法办理相应的产权证”问题的整改。

52. 督促相关开发商加快处置自身债务纠纷问题,加强与规建、税务等市级部门的沟通,推进动迁户房屋办证工作。

53. 加强对回购商品房事项的审核把关,健全工作流程,加快安置房办证进度。

(4)关于“镇属企事业单位以商品房作价抵偿工程款,未对商品房价格进行评估”问题的整改。

54. 邀请具有专业资质的房产评估公司,根据“一房一价”出具商品房价格评估报告,根据市场行情作及时更新,调整价格,确保抵偿工程款的商品房价格与市场价格保持一致。

经过不懈努力,我镇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巡察组的要求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期盼相比,仍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我镇将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巡察组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常态化”工作导向,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的使命责任,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工作。

(一)坚定政治方向,树牢“四个意识”。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委、苏州市委和昆山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学出坚定信念、学出责任担当、学出过硬本领。

(二)增强纪律意识,压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以严的标准、铁的纪律、实的作风把巡察整改不断推向深入;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用好问责利器,确保整改工作按要求完成。对尚未整改到位的事项,持续跟踪督办,不达标准决不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继续盯住不放,做到久久为功、善作善成;对已经完成的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市委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紧盯不放,决不遗漏。

(三)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坚持标本兼治和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倒查制度机制漏洞,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努力形成强基础、固根本的长效机制。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充分巩固好、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制度,不折不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提高党的建设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千灯镇纪检办反映。联系方式:0512-57471359;地址:千灯镇炎东路28号千灯镇人民政府208办公室;电子邮箱:qdjjjc@163.com

 

中共千灯镇委员会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