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中共昆山市民政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 【时间:2020-07-27 11:49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1月1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20日,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我局党委在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党组织建设、问题整改等方面,存在18项34个问题。局党委高度重视,照单全收,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3月20日,召开党委班子会传达巡察反馈意见,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逐条梳理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和责任科室。针对即知即改问题,3月20日至30日期间,局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专题会议7场,研究具体措施,立即整改到位。3月30日召开局党委会审议整改方案,4月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委班子认真开展批评检查。4月17日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反馈至市委巡察办。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1.关于“决策事项记录缺失或过于简单”问题的整改。

召开专题会议对2016年、2017年台账中记录不全的,根据会议纪要进行补录。自2020年起,已落实专人负责党委会会议记录工作,党政办负责人对每次记录进行审核把关,确保记录完整、精准、原汁原味。

2.关于“决策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1)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要求,完善党委会议事决策程序,避免先实施后决策的情况再发生。同时,注重做好事前调研工作,增强决策预判性、科学性。

(2)对接退役军人事务局做好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和登记工作,加大发放“光荣人家”牌匾力度,增强退役军人荣誉感。

(3)做到现役、退役人员“光荣人家”牌匾的常态化发放。

3.关于“在同年举办的第五届公益创投活动中,已有项目落地的社区,再次作为社区服务社会化落点社区”问题的整改。

2019年举办的七创活动公告中有关项目落地区域明确“社区内已有针对同一类服务对象的同类型项目,不再支持项目申报”。今后举办创投活动将继续坚持这一原则。经梳理,第二轮社服项目落地社区与第七届公益创投落地社区无重合。各区镇、办事处微创投重点覆盖社服和创投未涉及社区,目前“三社联动”覆盖率城市社区100%,农村社区80%。

4.关于“库存酒水处理方式欠妥”问题的整改。

科学研究制定库存物资处理方案,合理确定折价标准。

5.关于“大额食材采购未见供货商公开选择流程”问题的整改。

福利院食堂大额食材采购问题已于2019年年底整改完成,通过公开招投标实行餐饮服务外包,中标单位从2020年1月1日起提供餐饮服务。目前,福利院每月对服务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和考核,结合考核结果,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依据伙食标准和就餐人数进行按时结算,整改成效显著,报支手续规范准确。 

6.关于“以无效定额发票作为报支依据”问题的整改。

无效定额发票问题已于2020年4月整改完成,通过与当时水果供应商取得联系,补开正规发票,附在当时的采购凭证中。同时,举一反三抓整改,进一步加强对财务报账票据的审查审核,确保供应商提供的发票真实有效。

7.关于“个别项目报支大量使用定额发票且不同月份发票号码存在连号、号码倒置问题”问题的整改。

经与茶叶店核实,该店2006年未进行年检,并新注册了新的茶叶店。在日常使用发票时,新旧店发票专用章混用,因而在2016至2018年报销时,依然存在老店的发票。另茶叶店在给客户发票时也比较随意,没有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大厅每2-3月结账报销时也不仔细,造成三个年度中存在不同月份所附发票连号,以及前后月份所附发票号码倒置现象。自2019年4月起,大厅采购事项已作出了相关调整,物品统一在大型商场采购,以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下一步,将加强管理,落实一岗双责;排查廉政风险,强化宣传教育;梳理财务制度,加强学习;规范中福在线销售厅日常办公用品采购流程,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执行报支规定。

8.关于“超标准支付教师讲课费”问题的整改。

认真落实《昆山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师资费标准支付教师讲课费,并完善各类报支手续和资料。

9.关于“报支附件不齐全、关键要素不完整”问题的整改。

(1)福利院食堂食材采购问题:已于2020年3月底整改完成,对不齐全和不完整的有关材料根据实际真实情况进行了补充修正。目前,福利院进一步完善了财务制度、严格把好申请、送货、报销等每一个环节,确保所报凭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涂改。

(2)福彩中心2018年11月工程款问题:原工程施工单位关于昆山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污水接管工程的竣工验收证明书已经补齐,并与原合同一起存放。

10.关于“零星维修工程合同签约时间晚于工程开始日期”问题的整改。

通过与原代理公司与施工单位的沟通咨询,这个工程当时是通过市招标办进行的公开招标,按照当时的要求,甲乙双方必须先进行网签,网签成功后,才能将合同打印出来。该工程合同于2017年4月26日签订,工程日期为2017年4月28日至6月26日。网签成功后,打印出来的时间为2017年5月2日。

11.关于“工会慰问费标准不一”问题的整改。

制定《昆山市民政局工会会员福利发放操作办法》,规范慰问标准。

12.关于“大额福彩促销金通过职工个人卡进行发放”问题的整改。

已落实专人办理公务卡,公款通过公务卡结转。

13.关于“备用金存放在个人银行卡上”问题的整改。

减少备用金,每个销售厅1万元备用金,已落实专人办理公务卡,备用金通过公务卡转账;减少现金流,日常水、电等费用缴费方式改为托收。

14.关于“中福在线营业厅现金收入存缴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加强管理,完善制度,销售现金收入在次日中午12时前将前日收到的全部款项减去支出的全部款项后余额缴至专户;缩短现金缴款结算周期,每月一次改为每周一次;改进兑奖方式,1万元以上兑奖至中心兑奖,1万元以下(含1万元)兑奖在销售厅兑奖。

15.关于“2016年7月,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代理公司对15个标段社区公益服务项目招标投标采购,个别中标单位和投标单位不符合招标条件”问题的整改。

目前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公益项目招投标统一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社会化募集资金开展的公益项目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组织招投标。所有流程均符合规范,公平公正,评分标准科学合理。

16.关于“党支部活动记录不契合实际,存在超前部署与学习情况”问题的整改。

(1)召开党支部书记专题会议,对存在超前部署学习情况的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切实增强书记党建责任人的责任。

(2)各党支部落实专人及时、准确做好学习记录。

(3)局党委组织开展台账检查工作,掌握党员日常学习情况。

17.关于“党支部活动记录存在雷同现象”问题的整改。

(1)3月25日,局党委书记组织召开党支部书记专题会议,强调台账记录的及时性、真实性,对党支部活动记录存在雷同现象的支部负责人进行批评指正。

(2)5月29日,局党委书记组织召开党建专题会议,听取各支部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和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推动各项党建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3)6月,制定《昆山市民政局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试行)》,强化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18.关于“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对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的支部再次进行支部工作台账和该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台账的检查,对不规范的内容进行了指导和纠正。

19.关于“党支部台账基本信息记录不全”问题的整改。

通过比对昆山党员信息系统、党员笔记本、党费收据等内容核查各党支部党员花名册、党费收缴、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开展情况,逐页逐项进行信息补充。

20.关于“组织生活会与民主生活会概念混淆”问题的整改。

(1)开展党务知识相关培训,将党务常规知识通过党员大会进行传达,增强党务应知应会知识的掌握,明晰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的概念。

(2)把组织生活会错误表述成民主生活会的党支部台账进行了修正。

21.关于“党员日常管理不严谨,存在记录不全、党员超过半年未签到情况”问题的整改。

(1)比对2016-2018年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记录,核对该记录是否在党支部工作台账中同步记录,对实际发生变化但未记录的进行补录。

(2)通过党员工作手册、党支部活动记录等形式核实无签到党员参加情况,对确实参加但未签到的进行了修正,党支部书记对多次无故缺席的党员进行个别谈话,强调活动参与率在民主评议党员上的运用。

22.关于“发展党员记录不完整、审核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1)查看2016-2018年发展党员的各个环节,尤其是在党支部台账中未体现的环节部分进行核实,对确实进行的环节进行了补充记录。

(2)对入党志愿书与入党申请书完全一致的党员个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约谈,强调二者区别。

(3)强调各党支部组织委员加强对《党章》《党员管理实务手册》等专业知识的学习,增强工作责任感,提高业务素质,确保党员发展的程序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

23.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记录不全面,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较温和”问题的整改。

检查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比对台账记录,对开展质量不高、实际开展但未记录或记录不准确的支部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高认识、强化责任。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1.关于“在部署推进工作时,局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阶段性成效:

(1)在推进全局工作中做到“强基础、创特色”。一是在面上加强指导,印发《2020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进一步筑牢民政工作基础。二是在点上突出攻坚,对15个区镇、办事处精准把脉、个性施策,研究制定突出各板块工作亮点重点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的若干建议》。通过点面结合,努力构建基础扎实、特色鲜明的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格局。

(2)以书记项目推动重点工作落实。今年3月,“党建+社会组织‘双轮驱动’健全困境儿童服务体系”项目作为“2020年基层党建书记项目”。5月,成立“关爱困境儿童”行动支部,由党委书记、局长担任行动支部书记。行动支部分三组在全市15个辖区开展入户走访、集中座谈,目前共入户10户困境儿童家庭,召开区域性座谈会3场。同时还面向市级部门、镇级民政干部、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涉儿社会组织设计了问卷调查表,共计419份。上半年,针对困境儿童认知模糊、政策单一、事实无人抚养认定难等诸多涉及政策层面和工作机制方面的问题,书记项目从政策和机制的源头着手,相继推动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关于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昆山市收养能力评估工作实施细则》《昆山市收养登记办理指引》《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的补充通知》等文件,将困境儿童关爱保障体系初步搭建完成、困境儿童兜底保障政策逐步健全完善、精准认定困境儿童工作渐趋规范有序。

(3)以“党建联盟”助推“助企惠民”。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为民宗旨,牵头市教育局、人社局、卫健委等10家单位联合开展“民生幸福”党建联盟行动,5月,召开“民生幸福”党建联盟会议,审议通过党建联盟领导小组和行动方案。6月,各成员单位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征询工作建议等方式,广泛收集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和诉求共计107个,下一步,民政局将牵头对所有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统筹资源、细化分工,提出服务对策和措施,提供定向服务。

(4)以实际行动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印发《关于在民政局干部职工中开展“弘扬‘昆山之路’精神 勇当热血尖兵”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推动民政局干部职工筑牢思想根基、传承“昆山之路”精神、锻造干事创业过硬本领、汇聚“再创火红年代”强大力量。充分运用“三项机制”,贯彻市委激励干部担当“1+N”系列文件精神,今年3月,提拔了中层干部5名,交流了3名干部;6月,推荐1名90后科员到组织部挂职;积极开展中层干部谈心谈话,掌握日常动态,鼓励干部探索创新,担当作为。围绕昆山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制定“争第一、创唯一”项目清单,制作专项工作赶超计划表,对标找差,提升创新能力。

下一步整改措施:

(1)在局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方面。一是保持高度警醒,严格落实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贯彻落实“六保”“六稳”各项要求。二是探索构建“弱有所扶”大救助体系,完善“急诊救助”快速响应机制,联动社工、社会组织等社会公益力量广泛参与社会救助帮扶,兜住社会救助民生底线。三是以专项规划制定为契机,重点做好重点老年人群家庭养老照护床位、精神关爱、养老评估、养老顾问制度等探索研究,力促养老服务量质齐升。四是开展优秀案例评选,举办2020年度全市村(居)委会主任培训班、开设全科社工示范性实务培训班、开展全科社工大比武活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五是启动实施社区儿童主任能力提升项目,开展最美儿童主任评选活动,开展“儿童关爱之家”运作管理资助补贴工作,确保儿童残疾福利落地。六是探索建立殡葬信息平台,为网上祭扫、代客祭扫、预约祭扫提供技术支撑。开展救助管理专项行动、加强涉外婚姻登记业务培训、优化审批程序,推进全市路牌集中管理工作,开展“有地无名”集中排查,加快社会服务转型升级。

(2)在加强对公益创投活动的监管措施和提升社区治理效能方面。一是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引领,深化社会组织党建“政治同向、服务同心、工作同步”工作法,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品牌建设,7月,拟开展“锋行益路 益路有我”——社会组织党委“红七月”系列活动,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二是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三级培育基地”的作用,提升社会组织的综合能力,围绕社会组织党组织助力全市“五大工程”、社区服务社会化项目“行动支部”成果、优秀“红色社工”等方面的成效引导社会组织利用多方社会资源,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三是筹备成立昆山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并以联席会议名义出台《昆山市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拟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活动的指导意见》(初稿已完成);拟修订《昆山市公益活动实施细则》和《昆山市公益项目管理制度》,以进一步完善社服项目监管评估指标体系(初稿拟定中)。

2.关于“对申报主体往年实施项目的绩效未予以考虑。公益创投活动开展时,对申报主体往年项目的实施效果关注不够。存在部分社会组织申报的公益创投活动项目未通过项目中期评估与结项评估,在下一届举办的公益创投活动中,仍继续申报项目并获得资金资助的情况”问题的整改。

拟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活动的指导意见》(初稿已完成),修订《昆山市公益活动实施细则》和《昆山市公益项目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社服项目监管评估指标体系和组织信用信息公开制度,加强项目评估结果运用(初稿拟定中)。

3.关于“第五届公益创投部分项目实际服务效果与预期不符”问题的整改。

拟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活动的指导意见》(初稿已完成),修订《昆山市公益活动实施细则》和《昆山市公益项目管理制度》(其中涉及项目档案管理专项内容)。进一步完善社服项目监管评估指标体系(初稿拟定中),自第二轮社服开始购买方每月不定期参与第三方评估机构日常监管,加大平行检查力度。

4.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重视,未结合岗位职责,认真梳理廉政风险点。廉政风险排查开展不实,存在内容雷同及不完整情况”问题的整改。

阶段性成效:

(1)开展自查自纠,结合实际情况对前期排查存在不实不完整的科室单位及个人进行了谈话,强化责任意识。

(2)4月2日上午,局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全市民政工作暨作风建设会议,会上,各党支部分别递交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增强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范意识,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下一步整改措施:

6月,局系统组织全体领导干部、中层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开展2020年度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工作,重点排查和防控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制度机制、社会交往五类廉政风险,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目前正在进行中)。

5.关于“对社会组织未能通过项目评估的表现,未在其他项目中予以关注”问题的整改。

目前正在完善公益项目监管评估指标体系和信用信息公开制度,拟出台《昆山市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健全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名录(初稿拟定中)。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下一步,局党委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盯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党、取信于民。

一是深化整改成效,推进事业高质量发展。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着力推进民政各项工作发展。

二是强化问题导向,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务求取得实效。

三是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制度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着力通过制度建设规范和促进工作。对民政局现有制度进行一次清理,推动制度建设废、改、立工作,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2-57552117;邮政信箱:昆山市夏东街669号,政务服务中心(东区)B栋民政局;电子邮箱:840022865@qq.com。 

 

                                                                                                                             中共昆山市民政局委员会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