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29日至2020年1月6日,第三巡察组对市红十字会机关党支部进行了巡察。3月13日,巡察组向市红十字机关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市红十字会机关党支部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高度重视,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党支部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于3月13日、3月16日、3月23日和4月1日,先后召开支部会议、全体党员大会、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和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所在,研究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不留死角盲区、全面落实到位。
(二)细化整改方案,夯实整改任务。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2大项共22个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建立清单式管理,经全体研究,确定了40条具体整改措施。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需整改问题进行分类处置、明确时限、倒排任务,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
(三)健全规章制度,注重长效管理。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以点带面,高度重视建章立制工作,着眼管全局、管长远,把解决阶段性问题与长期性、普遍性问题结合起来。就党的建设、职责任务、工作流程进行大排查、大体检,不断完善、补充、新建各项制度,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体系。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党的全面领导不够有力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扎实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昆山市红十字会机关党支部学习制度》,制定2020年党支部学习计划和个人季度学习计划,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为全体党员必修课程。采取个人自学、现场学习、集中学习相结合方式,通过“学习强国”、上微型党课等学习活动,深入学习党的理论知识,要求每位党员每季度写1篇学习心得体会,交党支部存档。
二是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在群团工作会议以及关于红十字事业的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找准红十字工作的结合点,在助力扶贫脱贫、文明城市创建等方面重点推进,确保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取得实效,发挥好党委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是扎实开展“三救三献”核心业务,完善网站、微信平台功能,开通救护知识网上学习系统,制定区镇、学校、企业救护培训计划并实施。主动对接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将“红十字博爱家园”建设融入党建阵地建设,通过党建带红建等方式,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找准定位、勇于作为,做到了三个“快”:应急响应快,款物流转快、信息公示快,提升红十字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众多爱心企业、爱心人士为防控工作踊跃捐款捐物。积极参与“嘉昆太”红十字事业一体化协同发展,组织生产型企业一线员工、急救师资参加“嘉昆太”三地红十字会服务企业发展共建活动。
2.关于“领导班子建设问题较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扎实推进机构改革,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江苏省红十字会和苏州市红十字会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照“强三性”“去四化”目标,起草《昆山市红十字会改革实施方案》,主动征求市委组织部和编办等部门的意见,形成送审稿,明确根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优化领导班子结构、优化职能配置,配齐配强领导班子。
二是坚持把党的建设与巩固深化“旗帜鲜明讲政治”专题教育活动、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相结合,建立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紧紧围绕红会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建与红会工作的深度融合,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是修订《昆山市红十字会会议制度》,明确支委会、办公会、常务理事会、理事会等不同会议议事范围、议题确定、议事规则、会议落实,做到不串会、不以会代会、不走形式过场,并作好记录,会后参会人员签字确认。
3.关于“‘三重一大’执行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学习、理解“三重一大”所指范围,修订完善《昆山市红十字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细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安排等决策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大额资金额度。
二是“博爱送万家”项目资金的使用、《昆山市红十字会彩票公益金救助试行办法》的修订、《昆山市红十字会改革实施方案》的制定等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范围、程序进行规范决策。
三是按照“三重一大”要求,对秘书长推选事项进行补充讨论。制定《昆山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重大问题报告制度》。
(二)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不扎实方面
4.关于“管党治党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意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三个责任制”。党支部书记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意识,坚持带头抓、负总责、抓落实,把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高度融合,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
二是制定《昆山市红十字会机关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修订完善《昆山市红十字会机关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制定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
三是完善党建工作监督考核机制,党支部书记与部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室和人员,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形成责任明确、目标具体的责任体系。
5.关于“制度建设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红十字工作实际情况,编制《昆山市红十字会实务工作手册》,内含规章制度40项,从严从实从细抓制度落实,把制度执行到人、落实到事,进一步提升制度执行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对《昆山市红十字会公务员日常考核制度》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规范机关内部管理。
6.关于“思想工作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党员干部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学习“四种形态”运用规则,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切实把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
二是加强《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意识,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三是及时通报学习市纪委有关违反八项规定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警示案例,结合工作实际,用身边人、身边事及时开展对干部切实有效的警示教育,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在党建引领作用不明显,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7.关于“党支部工作较为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昆山市红十字会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昆山市红十字会机关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制度》、《昆山市红十字会机关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昆山市红十字会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按时召开“三会一课”。实行参会人员签到制,并将学习情况及时录入昆山市基层党建信息管理系统。
二是精心组织党课、主题党日,将党史学习列入党课内容,每月一次;组织全体人员参观昆山市公民道德馆、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志愿服务等,学习先进事迹,激发工作热情。
三是要求支部委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彻底弄明白职责所在,扎实做好党建基本理论知识学习。组织党员再次学习《党员干部应知应会》读本,党支部将理想信念教育贯穿党员教育培训中,加强党性教育和党性锻炼,引导党员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
8.关于“组织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进一步明确组织生活会六个规定程序,切实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和严肃性。
二是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着力增强政治性、原则性,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敢于思想交锋,敢于触及矛盾,敢于触动灵魂,坚决防止党内生活“庸俗化”“娱乐化”“边缘化”的现象和问题,着力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4月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严格执行规定程序,会前开展谈心谈话10人次,会中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专人记录,会后及时总结整改。
三是严明工作纪律,对工作中出现的不良苗头,在工作例会中及时开展谈话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平时遇到问题及时进行沟通,党支部及时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通过有针对性的思想工作,努力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9.关于“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机构改革,依据改革实施方案,重新设置科室,科学定岗,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部门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昆办发〔2018〕4号)文件要求,调整、配备秘书长和中层干部。
二是对后备干部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重视实践锻炼,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争取政策,安排年轻干部多岗位锻炼。
三是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强化“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工作理念,加大对出勤、请假、外出、休假和平时工作记实的监督考核力度,每月对考勤情况进行通报,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努力锤炼忠诚敬业、勇于担当的干部队伍。修订完善《昆山市红十字会机关党支部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实行对接区镇片区制度,党员干部分别联系1-2个区镇、办事处,通过实地走访、入户调查等形式进行分类指导。
四是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大力弘扬先进典型,学习宣传先进事迹,以身边的先进典型为榜样,引导党员干部向先进学习、向优秀靠拢,提振干部队伍精气神。加大问责和监督检查力度,对担当负责、实绩突出的干部及时褒扬;对工作中“慵懒散”的干部教育鞭策,督促改正。
(四)在财经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重点领域监管存在盲区方面
10.关于“会费收取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根据《中国红十字会会员管理办法》(中红字〔2020〕2号)文件规定,对区镇、办事处、医院、学校等会员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调研,结合昆山实际情况,制定《昆山市红十字会会费收取管理使用实施细则》,在省红十字会关于会费收取管理办法出台之前,将按照此实施细则收取会费。
11.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财经纪律和相关制度,对财务工作进行全面自查,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规范活动方案,完善审批程序。
二是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按照省委、苏州市委、昆山市委相关规定,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对违规发放的评委费已全部追回并上缴市财政。今后将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三是借用人员根据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规定,已补齐相关待遇享受申报手续,报市人社局备案。
四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修正)》、《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修订完善《昆山市红十字会财务管理制度》,捐赠账户电子账套和审核人员已更新。
12.关于“政府采购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山市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相关要求,制定了《昆山市红十字会政府集中采购操作细则》,切实加强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巩固整改成果。继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细,严格执行计划,层层传导压力,抓牢过程监督,严肃追责问责。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作一次全面的梳理,加以完善、规范,组织“回头看”,防止出现“回潮”。对需要相关部门协作才能整改到位的,加大协调协商力度,抓紧整改到位,逐个对账“销号”。
二是着眼常态长效,抓好标本兼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从源头上堵住制度漏洞,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推动形成依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管钱的长效机制。在继续抓好集中整改、边整边改的同时,及时剖析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完善规章制度,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三是注重成果转换,助力事业发展。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落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把巡察工作的成效体现到推动红十字工作和民生改善的实践中,强化服务意识,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红十字干部队伍,开创新时代红十字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2-57921921;邮政信箱:昆山市同丰西路458号市红十字会202办公室;电子邮箱:hszh@ks.gov.cn。
中共昆山市红十字会机关党支部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