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山市锦溪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24-03-20 16:37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3年3月30日至6月14日对锦溪镇党委及所辖23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并于9月8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锦溪镇党委高度重视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针对反馈意见,锦溪镇党委逐条讨论、剖析根源,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成立锦溪镇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锦溪镇党委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13个方面33个问题逐条提出整改措施,同时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思践悟不深不透”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委会做到将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重要指示作为镇党委会首要议程,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行动。二是通过专题学习、专家辅导、专题研讨、现场研学等形式,高质高效抓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围绕“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主题开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与苏州发展机遇》专题学习会。2023年集体学习15次,其中交流研讨6次,现场研学1次,每位中心组成员重点发言至少1次。三是高标准推动全镇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印发《锦溪镇党委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关于成立锦溪镇党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方案》,推动167个基层党组织制定理论学习计划,开展专题业务培训5次。聚焦基层治理、便民服务、助企惠民等工作,以23个村(社区)为主体,开展“双报到、双服务”活动。开展走访调研,检视分析各支部在主题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协调解决群众重点关心的环境整治、房屋翻建、民生保障等问题,切实推动我镇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二)关于“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区域协同发展主动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打造“江南文化样板区”。开展“第五届长三角宣卷交流汇演”、“群众文化艺术节”、“迎春书法美术摄影艺术”、“毛庆华摄影展”、“张斌主题书法创作展”、“槃亭诗会”、“花朝节”、“端午游园会”、“鹊梦千年,古韵溪游”、“锦溪杯围棋之乡团体赛”、“秘制熏青豆品鉴会”、“新春游园会”等有特色、有亮点、有活力的品牌活动。进一步做好非遗传承和保护工作,完成王丽娟国家级非遗传承人申报和袜底酥、水乡妇女服饰两项苏州市级非遗项目申报工作,全年开设少儿宣卷班、古砖瓦拓印、袜底酥进校园等非遗传承课程共计25余场次。深入挖掘地方特色文化,打造文艺精品,创作文艺作品宣卷《陈妃传奇》、舞蹈《十眼长桥依水情》。加快文化场馆升级改造,新建江南文化艺术创作展示空间、升级改造非遗馆,组织考察学习7起。二是扎实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充分发挥锦溪生态田园优势,与江苏新农乡村振兴研究院签订战略合作,江苏新农乡村振兴研究院锦溪基地成立,探索古镇+乡村发展渠道,推出祝甸“红色研学”、“非遗体验”、“亲子实践”3 大研学游线。

(三)关于“‘以区管镇’模式运行不畅”问题的整改。

一是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千村万企、千家万户”大走访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深化镇班子领导挂钩联系企业制度及企业蹲点联系人制度。积极开展企业联系走访,区、镇领导多次走访立讯、派能、正威等重点企业,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问题。二是进一步完善借调人员的管理模式。在2023年度考核方案中将借调人员统一纳入锦溪镇全员考核人员范畴。

(四)关于“‘三整合’改革促进发展效能未彰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机构设置进一步优化。根据职能分工,对镇班子成员、部门单位负责人兼任“一办七局”相关职务进行优化调整。二是审批流程进一步明晰。根据实际工作分工,调整分管领导和单位负责人的职务,明确业务分管范围和单位财务责任方面的审批流程。

(五)关于“镇级经济增长乏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大力加强区镇联动、部门联动。工业方面鼓励企业投资,立讯集团、思特威、宝时得积极投资锦溪;旅游方面已与苏州工夫小戏文化娱乐传媒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就乡村振兴发展达成共识,开展农文旅领域深度合作,合力打造“长云美育•影视拍摄基地”农旅体验IP。二是加快推进立讯项目投产进度。建立健全各部门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及时解决项目落地存在的各类问题,目前立讯昆山科学园立芯二期项目已入驻,在此基础上,需进一步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确保项目“留得住、能发展”。三是做好“农业+”文章。2023年“锦”字头农产品屡获佳绩,昆山益点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梦浅间”、“黄金瀑布”白桃在江苏省“金顾山”杯早中熟桃品鉴活动中获得金奖,“阳光玫瑰”荣获江苏省优质鲜食葡萄品鉴推介活动金奖;万千湖绿色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的8424西瓜在江苏省第五届“好西(甜)瓜”品鉴活动中获得金奖,优选葡萄品种“夏黑”荣获省级银奖。圩田农业科技(昆山)有限公司在11月获评苏州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锦淀周休闲农业精品区获评省休闲农业精品区。长云村数字化草莓工厂投入运营,陆泾村“米铺油坊咖田之旅”、三联村农村喜宴中心等项目正在按计划实施。四是增强文旅项目动能。完成锦溪农产品展销中心开设运营,目前主要产品为锦溪大米,后续将优化农产品种类。开放古莲桥,推出“自选景点任我游”、“携手结伴”、“阖家畅游”、“古镇随心游”等优惠组合套票3种,满足各类游客不同购票需求。同时依托水榭、水巷游等项目,推出“评水相逢”、“水上夜游”、“溪上茶语”、“鱻䲜馄饨”等4项体验服务项目,丰富古镇夜游体验。推进锦溪非遗馆改造提升项目,目前项目一期于2023年9月初进场,预计2024年8月底完工。

(六)关于“债务化解管理存在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隐债化解稳步推进。截至2023年12月末已超额完成2023年度隐性债务省化解任务。土地挂牌持续推动,截止目前,根据《旅游度假区周庄镇秀海路南侧、全旺路北侧等4宗地块的挂牌成交公告》(昆地网[2023]挂字22、26、27、28号),锦溪镇已有一宗土地成功挂牌出让。二是经营性债务只减不增。锦溪镇纳入地方政府监管系统内的经营性债务逐年压降。明确执行新增债务规模的融资行为一律按“三重一大”事项报党委会集中决策审批。截至2023年12月末尚未有新增债务上报。三是债务规模管控加强。截至2023年12月末,各类债务余额已进一步压降,确保政府性债务率逐年降低。明确执行新增债务规模的融资行为一律按“三重一大”事项报党委会集中决策审批。到期债务置换严格落实商议比价机制,按季度报省财政厅审批。已与所有合作银行明确要求,不得变相收取利息外费用。

(七)关于“促进强村富民举步维艰”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紧盯4个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一村一策”项目。三联村菜籽油加工和“新风堂”项目已完成设计方案初稿;朱浜村1000亩高标准农田改造项目目前正在进行填土工作;顾家浜村2000平方米闲置资产已和滨湖公司达成初步租赁意向;长云村8.4亩资源性资产对外出租,菜篮子工程建设已完工并投入运营。以强村公司为主体,将7个薄弱村扶持资金投入“昆农惠”等优质资金项目中,获得定期收益。21个村(涉农社区)、强村公司账号资金均签订“昆农惠”项目;优化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配置,发挥闲置资产资源效益,对三联村、长云村、顾家浜村低效资产资源进行收回清退,与优质企业进行合作。二是推进农地股份合作社提质增效。持续推进“三高一美”建设,完成狭港等7个村的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项目的四方验收工作。推进农地合作社降本增效,对烘干费用支出进一步优化,合作社可节省支出40~50元/亩。三是强化强村富民载体“主引擎”作用。强村公司三资监管已全部纳入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智慧平台。按照全市对村级联合发展实体绩效考核要求,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促进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八)关于“农房辅房翻建疏于监管”问题的整改。

一是着力提高农房辅房控违效率。召开全镇农村违建整治工作推进会,对全镇农村违建管控形势进行分析,对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按照“控增量、减存量、管源头”的总要求,借助“鹰眼系统”通过“天上看、地上控、网上管”,加强源头管控,完善农村控违拆违考核机制,加强考核结果运用。二是从严从实把控农房翻建全部流程。在前期农房审批流程中,加强了前期源头把控,用好定位放样抓手,翻建过程中,属地村(涉农社区)和农房办严格落实建房过程中五步阶段性验收的上报工作,杜绝“将辅房地基埋于土下”“周末、节假日加紧施工”等方法偷建附房。三是压实工作责任。大力实施“培育‘头雁先锋’ 助推乡村振兴”书记项目,举办农村干部强基固本培训班,围绕人居环境整治、控违拆违等主题为村干部“充电续航”,加快补齐短板弱项,累计培训680人次。加强违建督查考核,在年度综合考核中增加了控违拆违指标,将整治成效与奖金进行挂钩,进一步提升村干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激励担当作为。

(九)关于“推进美丽乡村人居环境建设道阻且长”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成效。加大环境整治薄弱村攻坚力度,2023年全镇共建成5个“美丽菜园”点位(面积约100亩),成功认定一星级美丽菜园424亩、三星级美丽菜园103亩。推进“美丽渔场”星级户创建,新创建一星户10户、三星户5户、五星户2户。对“美丽庭院”星级户进行回头看,对不符合标准的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完成。2023年全镇共有一星户4509户,三星户62户,五星户54户。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评中,2023年共获评行政村红榜4次,自然村红榜12次,全镇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有较大提升。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开展了十多场垃圾分类知识讲座,累计参与人数达到300多人。定期发放垃圾分类宣传单页,并在村内公共区域张贴垃圾分类海报,引导村民自觉遵守垃圾分类规定。利用微信群、公众号等途径开展广泛宣传,提高村民对垃圾分类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强化政策执行。加强村干部对垃圾分类相关政策的学习研究,明确职责任务。同时,压实村(社区)的属地责任,对全镇各村(社区)定期开展垃圾分类督查考核,2023年共进行了3次督查考核,累计发放整改单63起,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每月组织开展农村垃圾分类“红灰榜”考核评分,通过表彰优秀村庄和督促后进村庄的方式,推动全镇垃圾分类工作质量的整体提升。三是指导各村加大沉船处置力度,已处置了23条,其中打捞1条、拆解22条。2023年共完成镇、村级河长巡河1232次,完成水生植物打捞1万吨(干重),出动六百余人次,加大福寿螺、螺卵清理力度。对我镇6个村的农房翻建区域及空白区域农村污水进行治理,将原有未接户及新建户纳入污水主管网内,共计接户112家。四是开展禁用渔具专项整治。2023年4月份以来,全镇开展了三轮清网行动,共计出动执法快艇6船次、执法人员34人次、作业船151船次、作业人员360人次、清理大小地笼网9307条。  

(十)关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机制,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召开月度安委会工作例会,专委会向党委会作专题汇报,分管领导听取网格半年度工作汇报。建立“举一反三”制度,针对近年来发生的安全生产亡人事故进行反复研究。召开安委会工作例会暨冬季消防工作推进会、安全环保和消防领域业务工作推进会、安全生产专题党委会、网格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会,找准事故规律,总结经验教训,真正从思想深处拉响警钟、上紧发条;厘清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印发《关于开展锦溪镇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进一步加大班子领导安全巡查力度。精准施策,对事故发生单位开展“回头看”行动。充分发挥“应急365”平台“互联网+监管”功能,深入事故发生车间进行现场隐患排查,一旦发现违法行为马上立案查处。开展警示教育约谈,从思想认识上再次强化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意识,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在古镇景区范围内居民区、景点、商铺等场所更换补充灭火器700余个,完成1艘水上救援艇的更换,组织全体员工及景区业态业主开展消防安全演练4次。持续推进古镇区危险房屋解危工作,根据《锦溪镇危险房屋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最新要求,参照人房分离房屋明细清单,完成对15户国有土地房屋解危工作。三是成立危险房屋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专项开展解危治理工作。目前房屋安全鉴定覆盖全镇镇管公房,部分报告正在出具中。依照“精准施策、分类处置、重点突出、先易后难”的基本原则,按照安全等级分层推进,加快推进危险房屋解危工作。2处于2017年被鉴定为C级危房根据《昆山市危险解危治理管理办法》,已安排专业第三方进行动态监测,计划于2024年完成解危工作。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发动到位。聚焦农村自建房、居民小区、出租房、群租房等薄弱部位,结合电子屏、村村响“大喇叭”,广泛宣传典型火灾事故、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充电、燃气安全使用提示、安全用火用电、消防器材使用和安全逃生等知识;定期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共开展消防宣传培训48次,推送消防提示短信6万余条,开展各级消防安全演练49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万余份;全面排摸,隐患整治到位。整合消防协管员、村(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等力量,分片区定期开展巡查夜查,动态发现各类隐患问题,及时整治。共计拆除门窗障碍物198个、安全化改装56个,搬离违规液化气钢瓶402个,清理违规充电、停放电动自行车1036辆,处理飞线充电电动自行车1169辆,清理堵塞消防通道97处,处置私拉乱接电线411处;出租房完成电表敷设板改造300余间、线路穿管200余处;疏堵结合,技防建设到位。2023年9月份以来,我镇建设电动车充电头538个,安装烟感405个。补充配备出租房消防安全“五小件”500余份。完成了狭港村消防应急救援分站、北管泾村微型消防站设施提升改造并实体化运转,扩大应急救援服务覆盖面,加强应急救援能力。

(十一)关于“弃土消纳安全监管防线筑得不牢”问题的整改。

一是弃土消纳点整改已完成,建立健全相应的管控机制;提升环保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工地扬尘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管控机制建设,加强监督、严格问责,确保弃土场标准化建设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二是提升场地安全意识,尽责履职,规范各方主体责任;完善消纳场预警和现场巡查机制;加强对工程从方案到现场实施阶段的全面管理,有效制止各类违章作业现象发生,防范现场重大安全隐患风险。三是开展专题会议,教育和引导驾驶员重视,提升安全意识,降低道路安全风险。四是建立科学、多样的土源质量检测体系,对填埋后土壤质量进行持续性跟踪监测;各弃土消纳点按照相关管理标准,完善设施设备,强化安全和环境卫生管理,使消纳点做到晴天无尘、雨天无泥,有效提升了整体环境和空气质量。五是在重点区域和路段加强智能化监控管控;对在建工地和运输企业加强建筑渣土运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强化施工单位的责任意识。

(十二)关于“主体责任扛得不够牢”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党风廉政会议2次,对违纪违法案件进行综合分析并形成报告。二是对4家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敦促党员干部知规知纪知止。围绕重点领域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23人次,加强对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督促。三是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制发纪律检查建议1份,进一步规范完善工作机制。

(十三)关于“监督责任压得不够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深入排查各单位、各村(社区)津补贴发放情况。二是定期开展国庆中秋、元旦春节“清风行动”专项督查,并不定期围绕工作作风、公款吃喝方面开展监督检查。三是对受处分的干部开展回访教育4次,持续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十四)关于“防控体系织得不够密”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锦溪镇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评审联动”工作实施方案》,优化锦溪镇“评审联动”工作领导小组队伍,对4个部门开展评审联动;对5个村(社区)开展干部离任审计。二是深化运用廉勤监督平台、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等信息化平台,加强对小微权力的全流程监管。三是定期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抓早抓小,推动红脸出汗成常态。

(十五)关于“公共服务供给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推进一批公共服务设施项目。2023年启用锦溪花园幼儿园,完成锦溪敬老院扩建续建工程、锦溪中心小学二期续建工程、锦溪高级中学新建工程,启动建设锦溪初级中学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已完成。2024年计划启动鑫河湾国际广场项目,携程农文旅项目正在积极对接洽谈中。二是全面配合锦东邻里中心招商工作。积极配合昆山市交发集团做好招商服务工作,在引进项目时,主动推介该区域可作为员工宿舍。同时,走访企业过程,及时了解企业员工住宿需求,有效对接企业,解决企业住宿问题。三是有序推进锦溪古镇更新及古镇区国有土地私有房屋解危工作。自成立古镇更新专班以来,累计受理国有土地危房解危28户,集体土地房屋更新92户。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图纸施工,严控线缆走向,规范雨污水管道的接入方式。

(十六)关于“调处基层矛盾纠纷持续发力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矛盾就地解决、属地化解,在“四调联动”基础上,创新打造三项调解工作机制,着力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前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农房翻建特色调解室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矛盾纠纷多元综合化解机制。二是发挥信访联席会议综合协调、属地和属事部门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合力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2023年1至10月,前台接待599批809人次,化解529件,工作交办督办300余件,召开专题协调会36次,化解积案14件。完善领导包案制,畅通信访渠道,了解信访群众诉求,推进矛盾纠纷就地解决;2023年1至10月,镇班子领导周三接访、约访、下访群众160批210人次,初访基本全部化解。三是积极对上争取,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完善优化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加速推进红霞村锦祥路公交通行停靠路段更新改造、孟子浜东方桥修建施工、喜宴中心建设等,对具备建设条件的有关村实地调查,拟从中选取1-2个村作为便民民生工程纳入2024年建设项目。

(十七)关于“基层执法体系建设还需不断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清单式”汇总各条线2024年度重点项目,提请镇长办公会议、党委会审议。二是针对现有执法力量不能满足实际执法所需的情况,加大财政预算投入,优化人员配置。完善公开、透明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健全城管执法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量化考核机制,规范内部管理,探索实行执法人员、辅助执法人员“积分制”考核。三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积极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相关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对行政执法情况是否规范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法治审核、集体讨论等程序。制定《锦溪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案卷评查及现场检查,开具首份《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和《执法监督具体问题反馈函》,跟踪整改情况,形成工作闭环。2023年以来,共开展执法监督检查4次。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切实做到行政执法信息主动公开,全面及时规范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保证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

(十八)关于“财务监管缺位失职”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3年4月已完成2022年11月至2023年2月期间的记账、结账工作。后续在每月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发放后及时审核银行回单,进一步规范办理手续。二是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支手续,已补签完成,组织召开会议,共同学习财务报支等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完善报批流程,规范报批手续。2笔慰问费已全额退回上缴财政专户,超标准列支的费用已退还,完成整改。三是根据要求已补齐并完善工会相关材料,下来将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开展相关工会经费列支工作。四是2023年已开展对下工会年度审计,完成了年度特殊节假日节点专项抽查,后续将持续开展基层工会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教育;以聘用第三方和自行抽查两种方式开展基层工会经费专项审计,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基层工会立行立改。

(十九)关于“融资风险把控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与相关金融机构进行协商,推动融资成本合理化。与银行对接,签订相关补充协议,对应贷款利率已下降,符合三年期流贷市场综合融资成本。二是已要求所有合作银行后续不得变相收取利息外费用。

(二十)关于“招标采购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工程前期准备手续。在项目实施前期程序中增加设计简易施工图方案、工程量清单流程,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严格进行预算编制,认真组织审查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在确保合法合规、科学合理、符合需求的同时,强化工程项目管理。进一步完善锦溪镇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实施办法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全面升级工程前期手续办理流程。二是定期组织人员学习招投标管理规定,确保工作人员招投标业务熟练高效,不断强化工作能力、提升工作标准、提高工作效能。三是不定期开展工程项目回头看督查行动,以检查台账和项目实施现场督查两种方式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有效整改到位,确保工程招投标合法、有序开展。

(二十一)关于“资产管理有待强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财经纪律,先后举办“锦溪镇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管理专题培训会”“2024年锦溪镇部门预算编制暨财经纪律专题培训”;建立镇属企业财务、资产管理工作例会制度,邀请财务专业老师进行业务指导及专项、专题工作会议;制定《锦溪镇镇属企业即知即改清单及2024年考核方案》。二是加强镇域公有房产管理。针对经营性用房(产权证上为住宅性质),镇资产投资公司严格按照市场评估价格收取租金;针对住宅性直管公房(房屋产权归属大部分为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锦溪镇政府直管),大部分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锦溪镇政府作为保障居住房屋供当时镇区居民租赁居住。其中部分房屋已属于危旧房屋,部分房屋结构较为完整、仍可以居住出租的公房,由镇政府牵头,与市相关局共同商讨租金标准。三是加强“三资”管理。加大合同租金催缴力度,对拒不还款的将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诉讼催缴。完成三联村集体资产、资源回收处置工作,处置22处租赁户(含1处鱼塘),涉及建设用地约20亩,农用地17亩。通过与市农业农村局沟通,完成闲置资产资源备案6处,着力引进优质项目。利用三联村集体资产、陆泾村原酱油厂区域进行富民载体项目建设,包括百姓“新风堂”项目、米铺油坊咖田之旅项目,目前已完成设计方案初稿。根据昆委农办〔2023〕2号文件要求,参照周边乡镇及结合我镇实际,调整锦溪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出租标的指导价,进一步强调应进必进、先缴费后使用的交易原则。对排查出的2份超长期合同及时进行整改,有序推进农村公共服务中心等无证集体资产办证工作。

(二十二)关于“议事规则执行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照《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镇党委议事规则( 试行 )》的通知》(苏委办发〔2015〕91 号文件)以及《昆山市市委常委会会议议事规则》,结合锦溪镇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锦溪镇党委议事规则。二是严格执行《昆山市市管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锦溪镇“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确保“三重一大”事项上会无遗漏。党委会议事决策过程中,坚持民主集中制,采取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充分征求班子成员意见,确保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民主性。

(二十三)关于“书记抓党建责任传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定期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相关事项。二是筑牢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组织基层党组织制定书记项目,持续压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常态化开展锦溪镇党建服务品牌“摘星”“保星”或“晋星”评定工作。三是各班子成员用好“昆山市管党治党履责平台”,对分管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第一时间录入,共计报送主体、监督责任信息182条,个人履职尽责信息474条。完善谈心谈话制度,明确谈话主体、对象、方式、内容,督促谈话主体。四是制定印发《2023年度锦溪镇党委领导班子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主要职责任务》《2023年度锦溪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2023年度全镇意识形态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等“三张清单”,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召开全镇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联席会议2次。五是党建引领发展初显成效。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深入推进各党组织党建服务品牌创建和提升,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提质增效;伸延“锦心驿站”专项服务触角,在古镇区和产业园分别设立古镇驿站和“元园”服务站,增设锋“锦”驿站等服务场室,组织党员干部提供便民利民服务;加强社区与行政审批局、社工站等多部门开展党建结对共建,多渠道收集群众“金点子”,解决群众“急难事”。

(二十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需进一步强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建阵地进一步规范。对全镇23个村(社区)进行全覆盖走访,清理不规范牌子,持续优化党群服务阵地布局与功能,推动“一室多用”。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2023年度锦溪镇党委领导班子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主要职责任务》《2023年度锦溪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2023年度全镇意识形态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文件要求,将意识形态述职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工作,意识形态考核指标的分值由2分调整至3分。三是印发《锦溪镇突发公共事件新闻舆论应对处置应急预案》《关于进一步做好影视剧拍摄、论坛讲座等相关活动备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景观小品等造型氛围布置备案工作的通知》,2023年,共做好影视剧拍摄备案10个。举办意识形态、网络舆情热点研判与处置应对、民族宗教等专题培训会3场。聚焦新动向新风险,紧盯民宿领域讲座、研修等活动舆情风险,强化属地单位、公安、国安、统战等部门协调联动,落实24小时网络舆情监测,高效稳控处置各类涉锦敏感网络舆情。2023年,共编印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分析研判月报12期,舆情周报51期,交办处理舆情67条。

(二十五)关于“头雁作用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选优配强促提升。认真组织开展村(社区)“两委”班子综合分析研判,对村(社区)“两委”班子中工作成绩突出,群众评价较高的人选及时提拔;对干部群众意见较大,担当作为不足的干部及时进行调整。二是激活村(社区)党群服务阵地活力。每月发布活动预告,安排专人值班值守,设置民情收集、共享药箱等便民服务项目。

(二十六)关于“阵地利用效率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完善打造党员之家阵地,设置党员学习墙、先锋书架、党务公示栏等功能模块,推动打造标准化、规范化党员之家,便于党员开展活动。组织开展常态化走访调研,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及时更新党务公开栏。

(二十七)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落实好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推动组织生活会开出实效。二是推动党的组织生活经常化规范化。组织引导各基层党支部每月根据主题党日指引,举办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推动党日活动更有“党味”。依托党员远程教育平台,用好线上红色资源,组织观看“党课开讲啦”“我身边的榜样”等电化教育片,提高党员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三是持续提升党务工作者专业化水平。创新开设党务“云课堂”、党建“微课堂”、党务实务情景模拟、党建联学系列活动等。

(二十八)关于“队伍结构有待优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干部队伍结构逐步优化。做好年轻干部招录,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后备力量,不断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力度。二是供干部展示平台。积极为年轻干部搭建自我展示的舞台,举办锦溪镇年轻干部培训班、新提拔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等,不断提升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采取积分制的新模式激励年轻干部比学赶超,切实帮助年轻干部长才干、壮筋骨。

(二十九)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

推动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标准化规范化。在任前考察环节中充分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谈话内容体现见人见事,结合基本情况、政治表现、工作表现、民主推荐及征求意见情况、执法执纪部门意见等方面全面客观、抓重点、抓特点写考察材料。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形成的书面材料及时归档留存。

(三十)关于“宗旨意识有待增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持续做好干部培训工作。开展锦溪镇基层党组织书记、村(社区)“两委”成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培训,通过开展专题理论讲座、重温入党誓词、组织生活会、交流学习心得等,不断推动村(社区)干部政治能力和履职能力提升。举办农村(社区)干部强基固本培训班,围绕党务工作、人居环境整治、控违拆违等主题为村干部“充电续航”,加快补齐短板弱项。二是畅通“信访网电”举报渠道的同时,积极推广并深化运用“监督一点通”等平台,围绕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等方面常态化开展12次监督检查。制定新一轮“评审联动”工作实施方案,调整“评审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年度工作计划表。加强部门联动,跟进督促各村(社区)和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建章立制。三是突出考核工作的导向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强化基层治理、推动经济发展等方面工作进行综合评价,秉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问责并存。围绕营商环境、城市建设、乡村振兴等6大方面,有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动真碰硬,提升干部作风效能。

(三十一)关于“系统整改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建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方案开展各项工作。二是对巡察组移交给市纪委5条线索,目前已立案4人。同时,印发《关于开展津补贴发放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各村(社区)对于2020年以来的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深入排查。自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已开展国庆中秋“清风行动”专项督查3次,开展警示教育3场,敦促党员干部知规知纪知止。三是把后续整改工作列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建立巡察整改“回头看”任务清单,按照清单要求查看相关部门巡察整改情况4次,交流整改思路和做法。同时通过扎牢制度的笼子切实推动发展,对解决防范全镇层面的制度方法进行检查,确保在制定层面做到合规合纪合法。

(三十二)关于“整改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镇党委定期研究村(社区)巡察反馈意见后续整改情况,将巡察整改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强大动力。对巡察组反馈党委的问题,立即落实牵头领导及牵头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分解整改任务,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班子领导至挂钩村(社区)开展组织生活会,提出整改要求,做好相关整改指导工作。二是持续分类推进,建立“红黄绿”巡察整改预警机制,对整改质效好的,设为绿灯常态化监督;对整改质效一般的,设为黄灯经常性监督,直至整改到位;对整改质效差的,设为红灯重点化监督,通过下达重点督办通知书、实施问责预警等方式,限期责令整改到位,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效。三是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对其中将调整主要负责人的,提前将巡察整改相关工作作为重点交接事项,按条目式逐条将问题具体内容、整改举措、整改进度认领,交接完成后再进行调整。对交接后对责任仍不清、履职仍不力的,依法依纪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将巡察整改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强大动力,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效。

(三十三)关于“问题整改脱幅较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对上一轮巡察问题整改进行“回头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整改进度汇报,加强对巡察反馈问题的监督指导。通过集中攻坚,巡察后各村(社区)完成问题整改8处,涉及侵占集体资产、工程款长期挂账、占用集体土地违章搭建等问题。对陆泾村原淀西中学地块3处室外消火栓进行维护,承租户均已配备消火栓箱,内部配置消防扳手、水带、水枪等相关消防设施,对承租企业开展培训和演练,属地村(社区)和职能部门加强日常巡查。二是强化考核监督。将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农房翻建管控、清缴欠租等重点领域工作列入《锦溪镇2023年度涉农社区、行政村业务工作考核指标》,通过考核运用,推动村干部履职尽责。纪委与农村工作局联合会商,完善考核机制,依法依纪依规处理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责任人,加强对村(社区)巡察整改督促,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效。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下一步,锦溪镇将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持续深化整改工作,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推动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超越。

一是深入学习,筑牢思想之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苏州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时刻在思想上对标对表、行动上紧跟紧随、执行上坚定坚决。要坚决贯彻落实省委、苏州市委和昆山市委部署要求,切实把市委巡察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以巡察整改成效助推锦溪高质量发展。

二是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对已整改完成的,要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近期能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加强督促检查,坚决完成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整改措施,不松劲、不减压,坚持一抓到底,务必取得实效。

三是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坚持开门整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群众不认可不罢休。把建章立制和解决问题统一起来,把制定制度和执行制度统一起来,在“常”和“长”上下功夫,推动彻底改、全面改、长效改,做好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57231290;邮政信箱:江苏省昆山市锦溪镇文昌路1号;电子邮箱:ksjxdzb@163.com。

 

中共锦溪镇委员会

                                2024年3月7日